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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3643/2022-00016 [ 发文字号 ] 秀山交发〔2022〕36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11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关于印发2022年秀山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5-12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

关于印发2022秀山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秀山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

                                       2022511

  

  

  

  

2022秀山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中“两个绝对”安全精神落地见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汲取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总体要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强力治理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检查时间与方式

  大检查立即启动,贯穿全年。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随机抽检、查阅台账、听取汇报、抽检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印证等方式,直奔基层一线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深入检查。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细化实化大检查实施方案,务求取得实效,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实现全覆盖。市交通局将结合季度督查开展督导,交通运输部将于8-10月间到重庆,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以及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等重点工作推动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单位扎实推动各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二)做到“四查四看”。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情况,看工作作风实不实;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情况,看责任落地实不实;查安全生产强化年部署推动情况,看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工作措施实不实;查举一反三、事故教训汲取情况,看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和风险管控实不实。

  (三)强化结果运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及时进行整改;对于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采取停产停业整治等果断措施,督促落实重大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对策,建立长效机制,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综合运用提醒、警示、通报、约谈、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方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责任措施落实。

  四、检查内容

  (一)综合检查。突出领导带队,重点查以下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情况。二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以及安全生产体系的建设情况。三是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方案落实情况,突出问题解决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五是交通运输部、市交通局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2022年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履责情况,以及重特大事故教训汲取情况。

  (二)专项检查。突出专家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或险情,反复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安全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实施重点检查。特别是,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客车超速行驶,驾驶人疲劳驾驶,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领导责任不到位;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客车非法营运,长期异地违规经营以逃避监管,企业使用伪造证件、日常安全管理严重缺失,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领导责任不到位;甘肃兰州兰海高速“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大货车带病上路,驾驶员在长下坡路段时发生险情处置不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车辆检查机构把关不严,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河南“7.20”地铁5号线淹水倒灌事件,相关企业和有关方面应对处置不力、行车指挥调度失误;贵州“9.18”“六盘水客8015”船翻沉事件,船舶恶劣天气情况下冒险航行、超核定旅客定额载运旅客、未按规定配备船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相关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企业违法违规经营和储存危险货物,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致使大量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中介及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等;云南云凤高速公路安石隧道“11.26”重大涌水突泥事故,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压实,勘察设计深度不足,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培训不到位,违法违规转分包。

  道路运输:重点查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协同治理、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电子运单推广使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风险管理+集中监控道路货运管理新模式推广应用等情况。(综合运输科、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执法支队负责实施

  公路运营:重点查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危隧改造实施进展等公路运行安全情况。(农路办、规建科、执法支队负责实施

  城市公共交通:重点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和监测等情况。(综合运输科、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执法支队负责实施)

    水上交通:重点查四类重点船舶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防控,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综合运输科、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执法支队负责实施)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点查公路水运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作政策制度落实、专项活动开展、工程项目重点作业环节安全风险防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安全管理等情况。(规建科、公路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执法支队负责实施)

  铁路运输:重点查安全保护区划定及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危险物体和树木及杆线整治、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整治、公跨铁产权移交与管护责任落实。(铁路民航科负责实施

  (三)重点时段检查。突出靠前指挥,重点查以下内容。一是各单位负责人深入基层一线,靠前协调调度,加强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情况。二是开展重大节假日客流趋势研判和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情况。三是落实24小时关键岗位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准备等情况。四是在重大会议活动临会期和会议期间,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渡口等重点场所实施驻场监管情况。(局安委办牵头,公路事务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公路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执法支队负责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和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化检查方案,明确带队领导,组织检查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真正做到治理重大隐患、查处突出问题、防控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新媒体等的宣传优势,结合大检查工作进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三)加强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扎实深入、务求实效,严防检查工作浮于表面。要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保障检查人员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汇总大检查情况,分别于615日、915日、1215日前形成阶段报告和大检查数据统计表(见附件)报局安委办汇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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