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征求《关于公布园林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政府公示价格体系,落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两统一”职责,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2022〕13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3〕126号),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了秀山县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并起草了《关于公布园林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6月7日前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县规划自然资源局515办公室。
联系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
电 话:023-76865159
邮 箱:825301183@qq.com
关于公布秀山县园地、林地、草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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