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05060430ZXYS001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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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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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 |
秀山县乌杨街道太阳村***组 |
J317房地证2011字第12***号 |
陈* |
2026.5.6 |
登记机构: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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