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发改投〔2023〕177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秀山县大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重新审批秀山县大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秀山水利函〔2023〕25号)和重庆同望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我委秀山发改投〔2021〕268号文曾批复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大河水库是具有供水及灌溉等综合利用功能的小(1)型水利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549.00m,总库容212.86万m3。主要建设内容由枢纽工程、灌溉和供水工程组成。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洪道、取水口、放水隧洞(兼导流洞)和灌溉供水建筑物等。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552.50m, 坝顶宽7.00m,坝轴线长115.00m,最大坝高45.50m。灌溉和供水管道干管共用,其中输水干管管道总长7.90km,支管管道总长11.30km;总投资19933.89万元。现根据实际需求,变更建设规模及内容,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概算审核报告,总投资变更为24153.93万元。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研究,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秀山县大河水库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6-500241-76-01-002200。
三、项目法人:秀山县梅江大灌区管理所。
四、建设地址:秀山县兰桥镇正树村。
五、建设工期:22个月。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大河水库是具有供水及灌溉等综合利用功能的小(1)型水利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549.00m,总库容212.86万m3;主要建设内容由枢纽工程、灌溉和供水工程组成;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洪道、取水口、放水隧洞(兼导流洞)和灌溉供水建筑物等;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552.50m,坝顶宽7.00m,坝轴线长115.00m,最大坝高45.50m;灌溉和供水管道干管共用,其中输水干管管道总长7.90km,支管管道总长11.30km。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4153.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323.00万元,建设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投资7771.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66.45万元,基本预备费1408.95万元,环境保持工程投资132.8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751.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市级及以上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
八、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上发布。
九、节能审查: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要求,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按照《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进一步深化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尽快将初步设计概算报送我委审核。秀山发改投〔2021〕268号文停止执行。
附件:秀山县大河水库工程投资估算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抄送:县财政局。
秀山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印发
附件
秀山县大河水库工程投资估算表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估算投资(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11323.00 |
|
1 |
建筑工程 |
9066.57 |
|
2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组公路硬化工程 |
197.79 |
|
3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公路硬化工程 |
254.54 |
|
4 |
施工临时工程 |
1804.10 |
|
二 |
建设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投资 |
7771.63 |
|
三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766.45 |
|
1 |
建设管理费 |
181.91 |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90.08 |
|
3 |
生产准备费 |
107.82 |
|
4 |
科研勘察设计费 |
1332.62 |
|
5 |
其他 |
854.02 |
|
四 |
基本预备费 |
1408.95 |
|
五 |
环境保持工程投资 |
132.80 |
|
六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751.10 |
|
估算总投资 |
2415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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