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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17X6/2022-00110 [ 发文字号 ] 秀山发改价〔2022〕1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2-04-18 [ 发布日期 ] 2022-04-19

关于调整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秀山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

自采暖季起,天然气价格市场出现大幅度上涨,导致企业经营面临倒挂情况。为保障我县天然气正常供应,根据我县价格联动机制,研究,决定调整县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

1.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第一阶梯气价由2.62/立方米调整为2.84/立方米;二阶梯2.88/立方米调整为3.12/立方米;三阶梯3.41/立方米调整为3.69/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2.91/立方米调整为3.20/立方米

3.低保户居民用气。低保户居民用气价格按2.84/立方米执行。低保户凭身份证和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每年到燃气企业营业厅办理手续。

4.执行居民类用气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2.84/立方米

5.重大招商引资企业,以供需双方互惠共赢为原则,在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商定天然气价格。

、转供乡镇销售价格

秀山民生公司转供秀山捷达公司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由2.388调整为2.61/立方米(转供县内其他乡镇的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参照执行)。

三、政策执行时间

202241日起至2023331日止

、相关要求

1.本次调价系上游供气价格上涨幅度超过5%,按照价格联动机制进行疏导,每年购气成本在下一年度重新校核。天然气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定期校核相关资料,若不及时提供校核资料,则按照《关于调整县城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和转供乡镇销售价格的通知》(秀山发改价〔202110)执行价格。

    2.天然气公司要严格执行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明码标价,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特此通知

秀山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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