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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以来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11-04

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贵办《关于印发〈2022年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渝府教督发〔2022〕5号)要求,我县对照评价要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

1.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巩固县委副书记分管教育工委、县政府副县长分管教育工作和优化调整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2021年县委、县政府研究教育重大问题3次,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12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教育阵地管控,着力构建有效防范、安全可靠的管控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并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积极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掌握舆论主动权。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调研、为师生作形势报告、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制度等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县委书记带头到秀山高级中学、秀山一中为高三师生作思政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学校慰问师生并调研学校教育工作。

2.持续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持续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2021年以来,对63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换届选举,强化了党的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党建带团(队)建工作,强化学校组织建设。县级多部门联合成立了家庭教育流动讲师团,积极传播“文化强家”“以学兴家”等家庭教育理念,实现家校共育良好目标。

(二)全力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3.坚持教育规划优先、教育资源配置优先。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引领教育科学发展。 

4.全力保障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优先足额安排教育经费预算。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33842.12万元,较2020年增长0.17%。全县小学、初中、普高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较2020年分别增长0.60%、1.32%、0.65%。2021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59237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149331万元增长6.63%,着力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基本建设顺利进行。

5.加强教育经费有效监管。县教委印发《关于完善教育经费管理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全面落实校财校用校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扎实推进“五育并举”工作

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结合少数民族自治县文化特色,通过建设特色课程、强化专业师资、改善硬件条件,不断提升民族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开发民族教育校本教材20余种,建立民族非遗艺术特色实践工作坊及社团56个,配备专兼职民族教育教师380余人;2021年,送培民族教育教师132人次,建设东风路小学、凤翔小学、梅江镇民族小学等9个民族特色学校示范点,梅江镇民族小学、凤翔小学获评重庆市民族特色示范校,龙凤坝镇中心校、乌杨街道中心校获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

7.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加强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使用监管。县教委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线上培训的通知》,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制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加强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线上培训的过程管理。县教委印发《关于做好教材教辅读物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加强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的监管,重点对教材教辅及校园读物的内容和插图进行全面排查。

8.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每年举办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跳绳、足球、篮球、乒乓球等五大体育赛事。全覆盖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近三年(2019年—2021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逐年提升,分别是99%、99.8%、99.9%。县教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大力推进心理辅导中心(室)建设、加大心理健康家校共育力度、抓好重点时段及特殊事件的心理疏导工作。

9.强化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建立秀山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7个成员单位明确各自职责,扎实推进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2021年以来,全县中小学生进行全员视力筛查,近三年(2019年—2021年)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逐年下降,分别是47.65%、42.24%、41.42%。

(四)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

 10.持续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县教委印发《秀山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统一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补助发放标准的通知》等一系列加强课后服务政策文件,“5+2”课后服务实现100%全覆盖,学生参与率达98.41%,参与课后服务教师4624人、学生67175人。设立校外培训监管机构,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和专项督导1062次,压减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15个,处理违规违法机构1家,通报违法违规机构1家。

11.深化教育改革发展。县委、县政府印发《秀山自治县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具体措施》和《秀山自治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具体落实措施》,对全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和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做出系统部署。我县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69个,每年落实县级财政预算教育督导工作经费90万。

12.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精神,持续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严格规范招生和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工作。 

13.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县政府投资2亿元建设县产教一体基地建设项目,着力提升教学环境,满足专业教学需求,提高办学质量,为职业教育改革奠定基础。组建职教集团、产业学院、职教联盟1个。持续深化产教融合,紧扣县域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在景区建立“双创”基地等方式,展示和加工文旅产品,实现“线上线下”销售,助推旅游城市建设,实现电商专业产教深度融合。不断深化校企合作,探索实践校企合作办学新模式,通过“产训互建”“顶岗实习”等方式与县内外11家企业合作,持续提升学生技能,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近8281人次,中职学校社会服务创收26.42万元。

14.落实部署指导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议,就教育系统春、秋季开学、节假日返校等重要时间节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做到校园聚集性疫情零发生。县教育系统定期进行校园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按照规定频次做好师生员工等重点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教师和在校学生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实现应接尽接。

(五)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县教委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把师德素质的提高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来落实,不断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励、惩处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明确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有关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范围,持续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16.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我县学前教育教师和义务教育教师(包括未入编的特岗教师)超额绩效已拨付到位;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教师超额绩效拨付标准高于公务员。

17.全面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2021年以来,县教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未经县教委审核批准的非教学类进校园活动一律不得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告》,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落实专门部门、专门人员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切实推动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政策落地见效。

18.畅通教师职称晋升渠道。2021年以来,我县晋升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人,晋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75人,晋升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185人,晋升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10人;张汉军老师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特级教师”称号;雷志秀老师被评为“2022年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有22名教师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5名教师被评为市级学科名师。

(六)全力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

19.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落实普惠性民办园分级补助机制,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2%、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9.2%。

20.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2021年以来,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26所,新增中小学学位0.32万个,县教委印发了《秀山县推进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着力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

21.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县政府深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完善秀山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扩建秀山一中。制定了西南大学、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共建方案》,秀山高级中学与西南大学签订托管帮扶协议,将着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以点带面,持续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22.全面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建设要求,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2021年我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941.3万元、生均占地面积25.61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114.44平方米、生师比18.52:1。

23.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2021年我县发放各学段资助资金6279.81万余元,资助困难学生3.21万余人;2所公办普通高中阶段学校的部分事业收入98.667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4133.49万元,惠及学生5104人。

(七)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维稳工作

24.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和县教委联合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教育、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各学校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三防”建设、管理制度、应急处置、矛盾纠纷摸排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聚焦校园欺凌、预防溺水、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专职保安配备率达100%,护学岗设置率达100%,封闭式管理率实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100%。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依法治理“校闹”,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

(八)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25.全面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县教委完善了教育经费管理机制,强化了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要求,全面落实“谁用钱、谁担责”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职责,落实教育系统财务检查月报告制度,重点监管学校财务账和食堂专账。

26.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大班额。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比例占0.1%,超大班额比例占0%;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占37.30%,2021年和2022年高一年级大班额比例均占0%。

27.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县教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秀山教发〔2022〕30号),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全县各中小学在招生管理、课程管理、作业管理、考试管理、课后管理、作息管理、教师管理等7分方面得到有效规范。全县未出现中小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面试、提前组织招生、以高额物质奖励或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行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按照2021年招生计划组织招生,无违规使用学校资金用于挖抢生源等行为。

28.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严格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落实了学生实习三方协议书、家长告知书、工作实施方案、安全预案等各种文本,细化对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的激励政策,明确了学校和企业监管的方式和分工。2021年安排学生企业实习时间120天以上,购买实习保险的学生比例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我县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有短板。2021年我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32%,按照《重庆市关于〈“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教基发〔2022〕26号),距离55%的目标要求还有差距。办园条件还有短板,教职工配备生师比不足,部分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不足。教师待遇保障不力,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较低、“五险”等合法权益落实不够。

(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短板。城区教育资源紧张。城区校点规划、学位增量、增速滞后于人口城镇化进程,不能满足进城就学需求,我县义务教育学校超2000人以上的学校有6所。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乡镇(村小)学校在教育资源配置、师资力量等方面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仍有一定差距。

(三)“双减”工作需持续强化。校内提质减负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入,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校外培训管理机制尚不健全,新的改革形势下,设立标准、管理架构、执法检查等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教育经费投入还需加大。教师继续教育经常性经费,未把绩效工资总额纳入预算教师继续教育经常性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力度和县城公办幼儿园建设,我县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县城新建20所公办幼儿园,乡镇新建10所公办幼儿园,确保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的目标任务;着力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力争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严禁有编不补;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推动民办园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教师工资待遇。

(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标对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支持优质义务教育学校组建教育集团、成立学校联盟,通过推行城乡集团化办学,形成优质教育集群,增强农村学校“造血”功能;继续实施农村学校第四期领雁工程,力争通过5年时间把8个领雁工程项目培育成为推动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助推器。

(三)持续推进“双减”工作。持之以恒抓好校内提质减负,抓好课堂教育教学,创新作业管理,提升课后服务质量。落实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严肃查处隐形变异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加强“双减”政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双减”舆论氛围。

(四)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支撑机制。积极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巩固完善教育投入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稳步提高教育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增长,确保按在校学生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增长。多渠道扩大社会投入,加大对民生保障、质量内涵等的财政统筹支持力度。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巩固和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支持扩大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提高教师待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投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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