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3〕70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新增面积部分不计入建筑物面积,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住宅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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