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部门街镇 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机器人 繁體版 支持IPV6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 [ 索号 ]
  • 11500241MB1915376D/2025-0003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矿产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9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9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性 ]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114号的复函
日期:2025-08-2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114号的

复 函

尊敬的石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打击非法采矿活动提升矿山综合治理水平的建议》(第114号)收悉,经与县应急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就您的提案回复如下: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筑牢法治根基

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将于202571日正式施行,该法聚焦非法采矿治理难点,从多维度完善法律规制,为我县打击非法采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武器。在处罚力度层面,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采矿权擅自开采矿产资源,除依法没收开采工具、设备及矿产品外,将按违法采出矿产品市场价值的3-5倍处以罚款;若无可统计矿产品或价值不足10万元,也将面临10-100万元的高额罚款,较原规定处罚上限提升一倍,显著提高了违法成本。

在行刑衔接机制方面,第五十七条赋予执法部门查封、扣押违法工具及设备的权力,确保现场证据保全;第六十七条则针对拒不改正的违法开采行为,明确可采取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严厉措施,有效破解以罚代刑困境,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二、强化科技与协同监管,提升执法效能

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为我县监管工作指明方向,推动科技监管与群防群治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第五十九条明确要求构建全国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运用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对矿区的动态化、智能化监管;第六十一条充分保障公众监督权利,规定监管部门对举报线索必须及时受理、核查与反馈。

近年来,县政府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专项拨付179.97万元用于溪口镇、溶溪镇、膏田镇打击盗采汞矿资源行动。在科技设施建设上,利用该资金在关键路段加装电线杆、接通电源并部署视频监控探头,构建起24小时实时监控网络,形成科技+人力+群众的全方位监管合力。三、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落实生态责任

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方面,我县严格督促矿山企业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绿色矿山建设义务,目前全县21宗矿业权中,已有5家矿山企业成功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库。通过政策引导与技术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树立行业标杆。2025年,计划新增建成1家绿色矿山,持续提升矿山开采的绿色化、集约化水平。

针对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我县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全县共有相关图斑314个,总面积达274.22公顷,目前已累计完成治理124个图斑,修复面积128.95公顷。按照年度修复治理计划,每年将完成20余公顷的生态修复任务,2025年预计完成28公顷,力争到2030年基本实现全县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全覆盖,切实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四、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

我县以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施行为契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编制宣传单与宣传册,重点解读盗采重罚、拒不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将面临高额罚款等核心条款,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溪口镇矿区周边村镇,通过入户讲解等方式,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同时,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与资源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非法采矿的良好氛围。

此答复函已经周贤刚局长审核,并经县政府领导杨国洪常务副县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感谢您对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617

(联系人:杨敏,联系电话:023-76864101


政策推荐
热门词汇
最新政策
换一换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