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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8460C/2023-00086
  • [ 发文字号 ]
  • 秀山文旅委函〔2023〕78号
  • [ 主题分类 ]
  • 旅游、服务业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8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文旅委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21号办理情况的复函
日期:2023-09-18

周淑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打造秀山西南片区4A级景区的提案》(第110号)经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等相关标准要求,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范围等均有标准,生态红线、饮用水源地等不宜划在景区范围内,同时,核心景观的资源品位、集聚度等都需要充分论证,将影响游览时间及景区划定范围。为加快西南片区文化旅游发展,一是已将龙凤坝镇杨氏土司城、大寨村特色村寨等旅游资源单体纳入《重庆市秀山县旅游资源普查报告》及旅游资源数据库。二是积极组织申报,龙凤坝镇大寨村成功入选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三是规划方面,正积极衔接秀景集团组织相关编制单位和专家现场调研,衔接秀景集团尽快落实规划项目。下一步,我们将指导满足条件的景区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

此复函已经喻涛主任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马世平副县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816

联系人:刘燕燕联系电话:17623806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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