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淑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打造秀山西南片区4A级景区的提案》(第110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等相关标准要求,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范围等均有标准,生态红线、饮用水源地等不宜划在景区范围内,同时,核心景观的资源品位、集聚度等都需要充分论证,将影响游览时间及景区划定范围。为加快西南片区文化旅游发展,一是已将龙凤坝镇杨氏土司城、大寨村特色村寨等旅游资源单体纳入《重庆市秀山县旅游资源普查报告》及旅游资源数据库。二是积极组织申报,龙凤坝镇大寨村成功入选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三是规划方面,正积极衔接秀景集团组织相关编制单位和专家现场调研,衔接秀景集团尽快落实规划项目。下一步,我们将指导满足条件的景区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
此复函已经由喻涛主任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马世平副县长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8月16日
(联系人:刘燕燕,联系电话:17623806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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