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是中国最早定居的民族之一,远古时期,苗族文化科技十分发达,其中的苗族古历,丰富了中国与世界的历法体系。苗族古历体系属阴阳历,以太阳历为主。苗族古历以十二生肖计时、日、月、岁,一岁365.25日,阳历平岁365日,闰岁366日。每岁分为动月、偏月、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其中1、3、5、7、9月这5个月为月长日,每月31日;动月、偏月、2、4、6、8、10月这7个月为月短日,每月30日。苗历以“冬至”为岁首,岁分“冬至”(阳旦)、“夏至”(阴旦)两个年节,“冬至”前一日为苗历大年。一岁分冷季、温季、热季三季,分上半岁和下半岁,每半岁中冷季、温季、热季各占两个月,一岁中冷季、温季、热季各占4个月。上半岁“由冷渐热”,下半岁“由热渐冷”,岁岁循环往复。4岁1闰,附加值为1日,闰在动月,亦即岁首,闰月31日。苗历除使用十二生肖计时、日、月、岁外,还用1、2、3、4、5、6、7、8、9、10自然数相辅助计时、日、月、岁。同时,苗族先民还用所住房屋的相应方位与十二生肖辅助计时、日、月、岁,将一日分为夜、晨、昼、昏4个时段。阴历从月圆到下一轮月圆为1个月,每月分27宿。阴历平岁358日,闰岁387日。动月、偏月为月短日;1-10月为月长日。月长日30日,月短日29日,闰月29日。苗族古历不论阳历或阴历均在岁子、岁辰、岁申置闰,每4岁一闰,闰动月。苗族古历体现了“—分为三、三位一体”的苗族生成哲学观和“九卦”立体思维观(即前后左右、上下、表里、中或东、南、西、北、中、东南、西南、西北、东北)。苗族古历源远流长,它是苗族先民长期与自然斗争,在社会生活、农业生产等实践中积累的智慧和经验的科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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