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平乡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平乡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平府发〔2025〕39号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科室:
为维护法制统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做好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中平乡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经中平乡党政班子会审议,决定废止《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平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用三轮车、变型拖拉机日常监管的通知》(中平府发〔2022〕4号)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平乡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发文字号 | 文件名称 |
| 1 |
中平府发〔2022〕4号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平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用三轮车、变型拖拉机日常监管的通知 |
| 2 | 中平府发〔2022〕48号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平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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