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2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5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和《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县统计局党组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60条。经自查自评,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6项。
一、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实”问题
责令相关人员退还费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管理知识专题学习培训,修订完善机关财务内控制度,杜绝违规报销。
二、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围绕新时代统计工作职能,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上有差距 ”问题
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学习的严肃性与规范性,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全市统计会议等会议精神。
2.全力提升统计工作质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八部委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开展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对专项治理以来做实统计数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完成87户重点单位(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开展“双随机”执法抽查20户企业。建立《部门统计数据共享机制(试行)》,增强经济数据跨部门监管合力。积极与纪检、巡察、审计等部门协作,拓宽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建立《秀山县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秀山县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常态化对接主要经济部门,定期会商研判经济形势。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稳定。
三、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有不足,重点岗位风险防控存在盲区,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严格压实“两个责任”。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完善责任清单,坚持将从严治党与统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提前报告制度,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党组会2次,开展日常工作指导5次。
2.增强资金使用风险防控意识。开展报销账目清查工作,清退临聘人员超标准发放资金,按年度对临聘人员收入情况进行汇总清算,杜绝超标准发放。严格规范报销流程,落实“一单一审、层层把关”机制,强化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管控。
3.持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2次,增强综合业务素质。对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严格审核把关,实行三级联审校对,统计产品质量进一步夯实。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对定密、涉密人员、涉密载体等明确规范管理,压实保密责任,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有不足,重点岗位风险防控存在盲区,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抓好班子自身建设。按月分季抓实GDP、农业主导产业、规上工业增加值等涉统指标统计。深化理论武装和理想信念教育,开展政治理论学习5次、统计业务知识培训1次、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2次,持续提升班子执行力和战斗力。
2.加强党建引领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流程,深化问题查摆机制。
3.全面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凡提四必”,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注重执行回避制度,进一步明确标准、严格要求、细化程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3-76670803;来信地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渝秀大道20号(行政中心5楼)。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党组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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