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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尚立胜大生物颗粒工厂建设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5-08-0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审查尚立胜大生物颗粒工厂建设

环评信息公示表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8.7---2025.8.13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67193679@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尚立胜大生物颗粒工厂建设

建设地点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溶溪镇晨光村张家店

建设单位

重庆尚立胜大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泓景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重庆市秀山县溶溪镇晨光村张家店,项目占地面积约6700平方米,厂房面积约1700平方米,年产8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92%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室内改造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工序,不涉及基础开挖、基础施工等。在室内改造、设备安装过程将产生少量的装修废料、粉尘和噪声。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依托的生化池收集处理用于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破碎粉尘、破碎卸料粉尘、粉碎进料粉尘、粉碎粉尘、粉碎卸料粉尘、热风炉燃烧废气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其中卸料粉尘、进料粉尘都采用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由1#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在破碎机、粉碎机出料口设置有集气罩,制粒粉尘通过制粒机密闭腔体内收尘管道收集,通过管道送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废气包含热风炉燃烧废气和烘干粉尘。拟建项目使用热风炉为热源,燃料为成型生物质颗粒产品,燃烧过程中会产生燃烧废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含热风炉燃烧废气、烘干粉尘)引入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由新建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由专用管道屋顶排放。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机械设备保养。对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厂房隔声(部分设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生产期间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热风炉燃烧灰渣、废包装袋。

项目除尘灰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厂房内沉降粉尘,厂房内沉降粉尘经清扫集中收集后与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一起作为原料回用于烘干工序,不外排。项目热风炉燃烧灰渣收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餐厨垃圾收集后由专业厨余垃圾处理单位收集清运。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危废暂存间需具有防雨、防渗、防溢散等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503-500241-04-01-886144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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