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06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预交费消费服务管理的建议 》(提案第063号)已收悉,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经与县商务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预交费消费管理现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5年5月1日生效),预付式消费合同指消费者预先支付费用,经营者分次或持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合同,适用于健身、美容、培训、餐饮等生活消费领域。
近年来,预付费消费模式在教育培训、健身美容、零售服务等领域快速发展,但部分商家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或恶意欺诈导致“卷款跑路”事件频发,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目前,我国已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对预付消费进行规范,部分地区也在探索资金存管、信用监管等机制。但确实存在监管难度大,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等问题。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在中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时,需要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但该办法仅适用于企业的发卡行为,对于现实中个体工商户的发卡不在管理范围。我县重百、永辉超市等企业由其集团公司在市商务委进行备案,佳惠超市已在湖南省商务厅进行备案,目前在县商务委已备案企业1家(处于停用状态)。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监管执法,提升监管效力
按照国家放宽准入,降低门槛大力发展主体的总体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时依据职能职责,对提案中所提到的健身房、美容店、教育培训等行业领域多措并举加强预交费消费模式监管。一是加强经营主体经营资格监管,对应取得前置许可而未取得的坚决不予发照经营;二是加强经营主体信息公示监管,提高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三是加强经营主体宣传行为监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违法经营主体实行“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达到以点带面的震撼效果。四是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不得欺诈经营、逃避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广告违法案件5件,收集和备案合同11份。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一是与商务委联合,将单用途预付卡抽查作为2025年度抽查计划之一,县商务委联合我局对县内零售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领域已备案的单用途商用预付卡发售卡企业法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要对经营者以格式合同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行为的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抽查主体1家次。二是与县教委联合,对县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要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等行为的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抽查主体 6家次。三是与县卫健委联合,对我县医疗及生活美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医疗美容机构主体资格、资质是否合法,价格收费是否明码标价,合同及广告宣传方面是否合法等方面开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检查商户24家。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我局与县商务委通过线上、线下利用行政约谈、提醒告诫、法律解读宣传等方式,引导发卡企业规范诚信经营,提升行业自律意识,有效推动单用途预付卡市场在一个平稳、有序的环境中运行,创造良好的购物消费环境。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提示预付费消费风险,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办理和使用预付卡。去年以来通过秀山网、秀山电视台等多渠道发布预付式消费提醒5条。
(四)畅通投诉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局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通过全国12315、“民呼我为”平台等渠道收到的消费者关于预付卡的投诉举报,对预收费用后卷款跑路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去年以来共办理预付卡消费纠纷86起。同时我局大力支持县消委会积极开展对预付费消费纠纷的公益诉讼,目前我县消委会已发起预付费消费纠纷公益诉讼2起。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预付费经营模式在现实生活中将长期存在,为此,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积极向上对接。市级层面通过数字重庆建设在两江新区试点“预付消费监管一件事”应用,该应用目前仅在两江新区试点,我局将持续关注该应用的全市推广和贯通工作。争取早日在县内实现,届时将解决资金监管难问题。
(二)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加大对预付式消费经营主体的合同备案和审查,对涉及可能存在预收款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分类监管,加大合同收集力度和格式化条款合同文体的推荐使用。邀请法院、律师、专家等共同对合同条款点评和评定研讨,加大合同审查、点评力度。二是加大后续行政指导和行政建议力度,通过分级指导与精准服务,对争议条款争取做到“事前、事中拦截”,有效避免消费纠纷产生。三是加强部门联动,继续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争取扩大对预收费消费行为的监管范围,对有可能涉及的行业和领域尽可能地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中,以此加强对预付式消费经营主体的监管。
此答复函已经郑仁俊局长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陈宏波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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