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秀山人社发〔2022〕18号)文件要求,现面向我镇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序号 |
招聘单位 |
人数 |
薪酬待遇 |
岗位 |
岗位要求 |
1 |
洪安镇人民政府 |
5 |
23元/小时 |
保洁员 |
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重庆市户籍,身体健康;
(三)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四)认定为我市户籍就业困难的人员、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人员等;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5日止
2.报名地点:洪安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近期二寸红底免冠登记照片电子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3天内,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三)公示
拟聘人员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购买工伤保险。
四、本简章由洪安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勇
电话:1898356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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