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重庆协和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秀山分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重庆协和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秀山分公司:
你公司《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原则同意你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在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意见如下:
一、你公司的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技术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工作165.36小时),且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加班程序、加班时间及第四十四条关于加班费计算标准的规定。
三、此批复及你公司《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应向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并请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依法组织实施,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等权利。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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