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级创业导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创业就业和人才中心,各创业孵化园区,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 7 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精神,按照《重庆市创业导师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8〕91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健全“选育用评”工作机制,提升创业指导服务质量水平。现就开展创业导师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级别
高级创业导师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 2月 14日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专业资质条件
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在所从事的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申请人原则上向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递交《重庆市创业导师志愿申请表(含续聘)》(附件1)及相关业绩、职业证书等佐证材料的电子件。申请续聘的高级创业导师,需向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递交《重庆市创业导师志愿申请表(含续聘)》。申请人工作和户籍所在地均不在重庆的,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申报。
(二)审核。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对申报资料
进行资格审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三)公示。通过审核的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天。
(四)公布。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纳入重庆市高级创业导师库。
(五)颁证。为创业导师颁发《重庆市创业导师志愿服务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择优推荐。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工作,切实履行初审推荐责任,认真审查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注重品德及服务质量,每个区县至少推荐 1名人选,并于2026 年3 月5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汇总表盖章扫描件与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邮箱cxcyzd@163.com。
(二)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
中心要强化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等专业化服务实体,引导创业导师线上线下开展各类创业指导服务。同时,指导辖区创业导师在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完善个人信息,及时更新创业指导服务数据。
附件:1.重庆市创业导师志愿申请表
2.创业导师申报汇总表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邹顺燕,联系电话:023—88633771 )
附件1
1、基本信息
2、擅长的行业领域(可多选,可自行备注补充)
3、创业经历
您是否拥有创业经历:□是 □否 您创业经历的年限:□ 3—5 年 □5年以上
(若无个人创业经验,您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专业人士:□律师 □会计师 □审计师 □政府工作人员
□大学教授□科研工作者□其他本行业已有工作年限: 年
4、经营经验
您是否有经营管理经验:□是 □否 经营管理经验的年限:□ 3—5 年 □5年以上
5、创业指导方向
承诺:
我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 日期:
注:1.请您如实、完整的填写该表,特别是联络方式以方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
附件2
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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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单位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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