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生猪产业发展,保障生猪市场正常供给,维护猪肉食品价格稳定,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5〕1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保护好生猪产业和市场供给基础,以促进生猪生产和稳定猪肉市场供应为目标,支持生猪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我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资金来源
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0万元。
三、资金支持使用环节及标准
(一)县级动物防疫辅助服务购买项目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县级动物防疫辅助服务,共设置2个服务片区,服务费用按4800元/月/服务片区测算,全年所需资金共计11.52万元。
(二)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洗消中心建设补贴
建设生猪规模养殖场洗消中心1个,补贴30万元/个,业主投资不少于30%。
(三)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暂存冻库建设奖励
新建5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暂存冻库(6万元)。每个冻库容积不低于8m³,温度-15℃以下,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0%进行奖励,单个最高奖励不超过1.2万元。
(四)制作动物疫病防控、畜牧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等宣传资料,2.48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领导小组,负责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审定、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审查程序。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和支持生猪优势产业项目,是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稳定市场供应,实现高质量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建立奖励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杜绝优亲厚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擅自扩大支持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保证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奖励资金真正发挥作用。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认定工作不严、不实、不细,导致问题多、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秀山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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