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公开征集2026年重庆市第一批高素质农民培训办班需求》,我县拟开展第一批“巴渝新农人”(高素质农民)培育需求征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重庆将继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聚焦三大工程开展,为完善“农民需求直达机制”,统筹做好“我想办班”"我要参训”贯通工作,现公开征集首批办班需求,欢迎相关培育机构、农业农村从业人员申报,主管部门将按规范审定并反馈结果。
办班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
培训招生截止时间:2026年3月15日。
培训实施时间:2026年1月至12月。
(特别提醒:培训招生截止时间前,完成办班“竞争立项全部程序并最终通过的班优先支持实施)
二。办班“竞争立项”流程
(一)入库
1.2026年1月15日前,根据分层分类培训要求,各申报机构按照“一班一方案”模板,策划、编制培训方案,并扫描附后的“我想办班”二维码上传“一班一方案”至“巴渝新农人培育”系统中。特别提醒:请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编制培训方案,不得随意调整“一班一方案”内容,后续实际执行中课程、授课教师的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30%(纳入培训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将影响对机构的评价和以后年度承接培训任务。
2.按照分层审核原则,自申报机构提交办班需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县农业农村委审核一般性培训班和示范性培训班,县级审核通过后,市级如认为该班不符合要求,通知申报机构和区县农业农村委调整,直至“合格”或“审核不通过”直接“驳回”;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市级调训班。 3.审核通过的培训班将纳入“2026年度第一批培训班库”,同步展示在“巴渝新农人”微信小程序和APP上的“我要参训”专栏内,供拟参训人员选择报名。
(二)招生
已入库的培训班,最迟在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招生总人数须达到计划人数的120%,方可进入“遴选”环节。招生中拟参训人员报名必须由本人完成(禁止入库培训机构代为录入)。特别提醒: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规定,每一位拟参训人员一年中只能报名、并实际参加一个培训班。截止2026年3月15日招生总人数未达标的培训班将自动退出“2026年度第一批培训班库”,选择该班的报名人员可重新申报库内其他培训班或第二批培训班。
(三)遴选
1.合规审核。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分别组织专家对已入库、且报名人数达到计划人数120%的班进行合规审核。主要对班级主题、产业、课程、授课师资选择、培训时间安排、观摩交流场所和实践教学场所等进行第二次审核,梳理已报名学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并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后“驳回”班级,由申报机构修改完善“一班一方案”后重新提交,管理员根据专家意见审核是否“通过”。
2.培育机构采购(限需要走政府采购程序用)。经“合规审核”通过的培训班,已经完成办班“竞争立项”第一阶段程序,可直接进入“任务遴选”环节。但如果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需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培育机构的,按政府采购程序遴选培育机构,拟举办该培训班的申报机构中标的,直接进入“任务遴选”,如其他机构中标,中标机构则需重新走完前述所有程序。
3.任务遴选。
经“合规审核”“培育机构公开遴选或政府采购”程序后确定的培训机构及策划的办班,由市农业农村委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年度绩效数量目标,组织专家“优中选优”提出拟承担任务的机构、培训主题和人数、经费,并附“一班一方案”。
(四)审定与开班
1.主管部门审定。将专家评审通过的培训班提交市委农业农村工委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下达培育任务、资金。
2.开班。培育机构接到任务后及时组织已报名学员按“一班一方案”明确的时间等完成培育任务。
三.
其他事项
详细申报条件见附件。
附件:公开遴选2026年“巴渝新农人”(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批常规任务办班需求申报要求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热门词汇
最新政策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