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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217H/2021-007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16 [ 发布日期 ] 2021-10-3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10-3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秀山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责对全县民族、宗教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本县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政策。

3.组织、指导开展民族、宗教理论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

4.协调民族关系,办理全县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和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5.协助拟定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项资金、专项贷款的分配与使用管理工作。

6.参与研究制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和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对全县宗教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有关事务。

9.指导宗教团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指导宗教爱国团体的建设。

10.配合有关部门制止和打击违法宗教活动,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11.开展少数民族、民族地区的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承办有关境外民族、宗教参观考察团(组)的组织与接待工作。

12.加强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的职责。

13.加强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督促检查职责。

14.加强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督促检查职责。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要职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秀山办发〔20196号),设立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委机关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下设民族研究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357.88万元,支出总计3,357.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3.48万元、增长15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收入1827.7万元,增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收入69.08万元,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收入3.1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83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1.68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收入1827.7万元,增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收入69.08万元,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收入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7.40万元,占97.5%;其他收入72.18万元,占2.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18.3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96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7.91万元,增长140.7%主要原因是虽然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下降126.5万,但本年度增加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支出1170.65万元,增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95万元,占21.3%;项目支出1,545.06万元,占78.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9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5.56万元,增长16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结转和结余215.69万元(该项目本年度收入500万元,符合拨付条件的支出为284.31万元,根据渝财规20196《重庆市民族文化旅游贴息管理办法》规定,当年度贴息资金50%必须用于小微企业,确实达不到50%,可调整用于其他民族文化旅游企业,剩余资金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报,下年度继续专项使用);增加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结转和结余657.05万元(该项目为本年度新增项目,收入1827.7万元,根据民贸民品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支出为1170.65万元,剩余资金下年度继续专项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85.7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51.30万元,增长14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收入1827.7万元,增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收入69.08万元,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收入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7.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7.50万元,增长20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收入182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3.56万元,增长20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调整预算数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收入1827.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3.3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1.93万元,增长13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支出1170.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1.15万元,增长109.7%。主要原因是虽然本年度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7万元,但本年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支出1170.65万元,增加科学技术支出15万元,增加其他支出14.9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7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2.41万元,增长17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结转和结余215.69万元(该项目本年度收入500万元,符合拨付条件的支出为284.31万元,根据渝财规20196《重庆市民族文化旅游贴息管理办法》规定,当年度贴息资金50%必须用于小微企业,确实达不到50%,可调整用于其他民族文化旅游企业,剩余资金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报,下年度继续专项使用);增加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结转和结余657.05万元(该项目为本年度新增项目,收入1827.7万元,根据民贸民品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支出为1170.65万元,剩余资金下年度继续专项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45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8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增加宗教事务支出3万元,以及增加志愿者1名,人员经费增加等。

2)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相关科技计划项目。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97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7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4)卫生健康支出13.42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4.31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69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根据渝财规20196《重庆市民族文化旅游贴息管理办法》规定,当年度贴息资金50%必须用于小微企业,确实达不到50%,可调整用于其他民族文化旅游企业,剩余资金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报。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70.65万元,占6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0.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民贸民品贷款贴息项目,支出1170.65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6.21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4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增加志愿者1名,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39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大幅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车运行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4.9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14.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2万元,增长39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该项目支出为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主要在本年度开展项目,为正常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6万元,下降73.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和接待大幅度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65万元,下降91.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购入总价值27万元公务车一辆,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另厉行节约加之受疫情影响,本年度较上年度该项支出略有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00万元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购入总价值27万元公务车一辆,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检查验收、宗教维稳工作、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8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加之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大幅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4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之受疫情影响,费用大幅降低。

公务接待费0.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周边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调研检查,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8万元,下降83.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次数相对下降,作为公务接待方,费用自然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9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39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购入总价值27万元公务车一辆,本年度无此项支出;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降低;培训支出减少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3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已有自己的会议室,会议场地租赁费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3万元,下降88.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专项组织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培训本年度无该项目,培训费用大幅度降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1200.9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工作取得实效,符合绩效管理要求。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1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政策或项目重点绩效评价。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62668


附件1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单位:

县民族宗教委





单位:万元

专项(项目)名称

民族宗教专项工作经费

是否为扶贫项目

主管部门

县民族宗教委

实施单位

县民族宗教委

项目资金(万元)

当年财政预算数(A

当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15

15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实现党的少数民族地区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宗教团结建设有较大的改善,确保民族领域团结稳定,宗教领域和睦。

完成既定目标,民族领域团结稳定,宗教领域和睦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得分

开展民族宗教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4

15

5

100%

15

开展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2

15

4

100%

15

开展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

>=10

15

12

100%

15

走访慰问外来少数民族及解决困难

>=8

5

10

100%

5

指导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18

15

21

100%

15

开展民贸民品和旅游文化贴息检查

>=25

10

28

100%

10

普法宣传教育覆盖率

>=90%

10

95%

100%

10

民族宗教专项工作经费成本

<=15万元

5

15万元

100%

5

促进秀山县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

有效促进

100%

5

群众满意度

>=95%

5

98%

100%

5

指标权重合计

100

得分合计

100

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专项资金保障,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确保资金使用达标。


民宗委-决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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