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 智能机器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服务指南

[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276L/2021-001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21 [ 发布日期 ] 2023-01-21

秀山县临时救助事项办理服务指南

日期:2023-01-21

一、临时救助办理条件:

1.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

2. 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

3. 因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4. 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5. 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其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人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二、申请临时救助所需资料:

1.临时救助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属非本地户籍人员应提交当地居住证或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3.家庭(个人)遭遇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以及非义务教育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等基本生活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户或建卡贫困户需复印相关证件)。

5、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一式两份)

6、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

7、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结果报告书

8、乡镇(街道)临时救助民主评议结果

9、乡镇(街道)会议记录

10、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及公示照片


三、临时救助申请办理流程

  重庆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图


四、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时间:乡镇(街道)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县民政局审批时间为每月25-31日。

办理地点:各乡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联系方式:县民政局  023-766813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