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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276L/2023-001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3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06


秀山民政发〔20232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摸底排查工作

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县社会福利中心、夕秀红养老服务公司: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渝民办〔202395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摸底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彻底摸清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年龄结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认证等情况,全面查找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提升,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水平,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摸底排查,掌握全县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总体情况,重点摸清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的规模数量、持证率、购买养老保险、文化程度、补贴政策衔接等情况,为下一步组织开展培训、争取人力社保部门培训补贴支持政策、健全标准规范提供基础依据,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排查内容

此次摸底排查范围包括所有养老服务机构中的养老护理员,含已、未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证证书的养老护理员、符合、不符合人力社保部门培训补贴政策的养老护理员;已、拟取得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工作安排

各乡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县社会福利中心、夕秀红养老服务公司要按照不漏一个人员、不缺一项指标、不差一个单位的要求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深入调查、准确核实并认真填写《养老护理员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表》(附件1)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表》(附件2),于2023731日前将调查表反馈至县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我们加快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工作推进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各乡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县社会福利中心、夕秀红养老服务公司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摸底排查工作作为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部署、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摸底排查任务。

(二)如实及时填报数据。养老服务机构要在精准摸底排查上下功夫,对照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补贴政策安排专门力量对基础数据进行逐项统计,逐一核实,确保本单位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作底数清、情况明。

(三)注重宣传引导。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摸底工作,事关养老服务质量,事关养老服务一线工作者切身利益。拟参训人员达到50人左右可就地开班,各乡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县社会福利中心、夕秀红养老服务公司要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踊跃参与、积极参与、主动参与。

    附件:1.养老护理员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表

          2.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表

          3.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培

           训认定申报参考材料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713   

(联系人:杨畅,电话:76860302,邮箱:192008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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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养老护理员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表

单位

序号

姓名

民族

性别

年龄

户口性质

(城镇/农村)

户籍地址

(身份证上完整信息)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人员类别

(企业职工、社会人员、高校学生)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招用形式(自主招用/第三方派遣)

签用单位

单位性质

是否购买社保

参保单位

参保地

劳动合同时间

已获得证书

是否符合培训条件




















































































































注:将初审符合、不符合培训条件的区分开,初审符合培训条件的填报在前。





附件2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表

单位

序号

姓名

民族

性别

年龄

户口性质

(城镇/农村)

户籍地址

(身份证上完整信息)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人员类别

(企业职工、社会人员、高校学生)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招用形式(自主招用/第三方派遣)

签用单位

单位性质

是否购买社保

参保单位

参保地

劳动合同时间

已获得证书

是否符合培训条件




















































































































注:将初审符合、不符合培训条件的区分开,初审符合培训条件的填报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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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

技能培训认定申报参考材料

一、养老护理员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培训及等级认定

(一)申报培训报名条件

1.各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养老服务企业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在职职工;

2.年龄在1850周岁;

3.非公司法定代表人;

4.非国企及事业编制单位参保职工。
(二)报考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 (含) 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培训期满。

(三)收取资料

1.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A4纸人像面在上,国徽面在下居中复印);

2.二寸白底电子照片;

3.个人单位参保证明以及劳动合同;
4.重庆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5.工作证明。

(四)培训时间

1.共计9天,线上2天、线下3天、跟岗4天,食宿自理;

2.线下课程可选择连续培训三天或根据情况具体调整;

3.班级人数达50人滚动开班;

4.考试时间:1天。

分类

天数

学时

时间

线上

1

6个学时

4.5个小时

2

6个学时

4.5个小时

跟岗

1

6个学时

4.5个小时

2

6个学时

4.5个小时

3

6个学时

4.5个小时

4

6个学时

4.5个小时

线下

1

6个学时

4.5个小时

2

6个学时

4.5个小时

3

6个学时

4.5个小时

总计

9

54个学时

40.5个小时

(五)培训方式

线上与线下结合,送教上门。

(六)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对老年人照护特点、老年人常见病的照护重点、老年人康复理念、 康复与健康的关系、老年人常见问题的观察方法等相关专业知识进行教学。

(七)报考限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若有相关需求,请选择自费报考):

1.不满足报考条件者;

2.已经考取养老护理员初级证书者;

3.在当年已经参加过相关职业培训者。   

    二、老年人能力评估师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培训及等级认定

(一)申报培训报名条件

1.各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养老服务企业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在职职工;

2.年龄在1850周岁;

3.非公司法定代表人;

4.非国企及事业编制单位参保职工。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具有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相关职业:心理治疗技师、康复技师、健康教育医师、康复科医师、社群健康助理员、社区护士、医疗临床辅助服务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全科医师、心理咨询师、康复辅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家政服务员等,下同。

本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健康管理、心理咨询、社会工作、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预防医学、卫生信息管理、社区康复等,下同。

相关专业:分为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本科两类。高等职业学校专业:中药学、中医骨伤、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医学营养;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中药学、眼视光学、运动康复、听力与语言康复学、预防医学、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教育学、家政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保险学等,下同。

(三)收取资料

1.完善花名册信息;

2.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A4纸人像面在上,国徽面在下居中复印);

3.二寸白底电子照片;

4.培训期间社保证明以及劳动合同;

5.重庆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6.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7.工作证明;

8.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培训方式

线上与线下结合,送教上门。

(五)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知识,对评估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测量认知能力与精神状态进行教学。

(六)培训时间

1.共计9天,线上2天、线下3天、跟岗4天,食宿自理;

2.线下课程可选择连续培训三天或根据情况具体调整;

3.开班人数达50人滚动开班;

4.考试时间:1天。

分类

天数

学时

时间

线上

1

6个学时

4.5个小时

2

6个学时

4.5个小时

跟岗

1

6个学时

4.5个小时

2

6个学时

4.5个小时

3

6个学时

4.5个小时

4

6个学时

4.5个小时

线下

1

6个学时

4.5个小时

2

6个学时

4.5个小时

3

6个学时

4.5个小时

总计

9

54个学时

40.5个小时

(七)报考限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若有相关需求,请选择自费报考):

1.不满足报考条件者;

2.已经考取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初级证书者;

3.在当年已经参加过相关职业培训者。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7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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