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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线索举报渠道的公告
日期:2026-04-2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公布“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线索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工作,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二、征集范围

(一)最低生活保障“应保未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养未养”、临时救助“应救未救”等社会救助领域问题;

(二)未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等问题;

(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或村(社区)两委成员违规代持救助对象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等问题;

(四)骗取套取、挪用挤占、虚报冒领救助金等问题;

(五)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不按规定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以及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调整不及时,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人员未及时终止救助等问题;

(七)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社会救助职能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3-76681906  023-76662582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受理地点: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渝秀大道17号(县民政局)426室。

电子邮箱:xsmz023@163.com

信函举报: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渝秀大道17号(县民政局),邮编:409900。

五、注意事项

(一)举报需提供具体问题线索(时间、地点、人员、事项等),采取实名举报并留下联系方式。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监督举报,反映问题,我们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推进问题整改。投诉举报反映的线索要实事求是,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4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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