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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质控中心遴选相关要求
日期:2025-07-17

1.市级质控中心遴选有哪些要求?

根据《重庆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市级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开展质控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及专职人员,并保障开展质控工作所需的经费;

(二)申请市级质控中心的,原则上应为三级甲等医院,且具备完善的质控体系和良好的质量管理成效;

(三)所申请专业综合实力较强,在全市具有明显优势和影响力,学科带头人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威望;

(四)三年内本专业所在科室未发生严重违法违纪和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五)能够承担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质控工作任务。

 2. 市级质控中心的遴选流程?

市卫生健康委发布设置通知,市质控办提出竞选流程、评分细则,拟挂靠单位申请,组织竞选,公示结果,同意设置。

 3. 市级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设置有什么要求?

市级质控中心设专家委员会1个,委员数不超30人,挂靠单位委员不超5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不超2人,可设秘书13人。

 4. 质控中心考核如何运用?

市级质控中心年度考核评估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次,按照4年一个管理周期对挂靠单位进行动态调整,连续2年评估不合格者,取消挂靠单位和主任委员资格。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和质控工作需要,制定本辖区质控中心管理办法,对区县级质控中心进行管理、考核。

 5. 挂靠单位应为质控中心开展工作提供哪些保障?

挂靠单位应为质控中心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包括必要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人员、经费和政策倾斜等。

 6. 什么是院前急救?

本办法所称院前急救,是指承担院前急救任务的医疗机构,按照统一调度指挥,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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