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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3-15


《贯彻落实重庆市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已印发,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帮助企业提振信心、增强元气、升级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17 号),在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扩大有效需求、促进创新发展、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降低物流成本、强化要素和服务保障力度等 6 个方面提出 36 条政策措施。严格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坚决把全市助力企业 36 条措施落到实处,全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保持全县经济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的开局之年,保持稳增长政策力度、持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能力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安排,在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新出台政策、紧密衔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系统评估去年系列政策落地效果、充分听取各类市场主体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了《重庆市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提出了36条政策措施。这36条政策措施与今年1月份发布的《重庆市稳经济政策包(第三版)》181条政策措施,共同构成了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组合拳”和“工具箱”。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36条政策措施包括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扩大有效需求、促进创新发展、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降低物流成本、强化要素和服务保障力度等6个方面。这36条措施紧紧聚焦市场主体的现实需求,一是将以往实施效果较好的政策进一步优化延续,例如延长期限、降低门槛、简化程序、拓展范围、加大力度等,二是新研究提出了部分政策,帮助企业提振信心、增强元气、升级发展。这36条政策措施有四个特点。

一是注重“降成本”,帮助企业“轻装上阵”。在持续抓好国家和我市既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落实的基础上,“加码”提出了阶段性减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成本、暂退缓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降低物流成本等方面措施,拿出“真金白银”,帮助企业缓解现金流压力,让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以政府性融资担保为例,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今年新发生的政策性农担业务、小微担保业务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平均不超过0.8%,力争全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超过250亿元。

二是注重“育主体”,帮助企业“茁壮成长”。36条政策措施涉及农业、工业以及商贸、文旅、物流、软件等服务业,重点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覆盖面广。设立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我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融资贷款,企业可选择信用贷款或担保机构担保贷款两种方式,单户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由政银担各方按约定比例承担贷款本息风险。根据区县新培育入库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数量,安排 1000 万元资金对区县给予奖励。 支持制造业提质增效。安排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 15 亿元,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优、稳住中小企业市场主体、支柱产业提质增效、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等方向,支持企业开展节能、节水、清洁生产等绿色化改造以及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智能化改造。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贷款贴息补助,贴息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加快推动全市农产品加工业 100 强领军企业、100强成长型企业发展。 重点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制造装备等 7 个领域认定一批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并在国家级集群推荐、创新平台、产业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在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认定一批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  

三是注重“扩内需”,帮助企业“开疆拓土”。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政府采购中的小额采购项目(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对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留比例继续按 40%以上执行至 2023 年年底。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继续按 10%—20%执行。 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和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2023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对个人消费者在售卖转让或报废注销登记在本人名下 6 个月以上的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标准给予每辆车 1000—3000 元的资金补贴。2023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的,给予支付额 10%、最高 1000 元的一次性补贴。 开展成渝双城消费节、第二届中国(重庆)国际消费节、2023 不夜重庆生活节、“6·18电商节”、火锅美食文化节等“爱尚重庆·渝悦消费”系列促消费活动,在全市商务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组织开展“渝见美品”重庆特色消费品品牌推广主题活动。举办第八届重庆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安排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举办特色主题活动,发放文旅消费补贴 300 万元,对参加文旅惠民集市的文旅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规划打造一批夜间经济街区。

四是注重“强保障”,解决企业“后顾之忧”。加大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安排不少于 800 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金融帮扶贷、乡村振兴贷发放力度。2023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增量的 2%给予激励资金。 用能方面,分业施策切实做好企业煤电气等能源保障,优化能耗双控和节能审查措施,统筹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合理用能需要。用地方面,更加注重探索和推广改革的举措,例如支持混合产业用地在合同约定的用途类型范围内进行用途转换,适度放宽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转让条件等。用工方面,将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和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为重点。


政策原文: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重庆市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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