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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241MB1F52877J-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日期:2024-06-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41MB1F52877J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年度)

单 位 名 称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承担建城区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供水排水、园林绿化、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污染及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户外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城市道路、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等。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乌杨街道191号行政事业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

伍学斌

开办资金

7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1.8

79.3

网上名称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从业人数

4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开展五项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建立城管、交巡警、交通等单位联合管控机制,常态化开展城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全面整治城区内的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车站、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城区内的旅游景区、核心商圈等窗口区域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2023年共处罚人行道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9296辆,罚款60.39万元。二是占道经营整治。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为载体,按教育引导一批、合理规范一批、督促整改一批、强制取缔一批的工作方式,全面规范整治城区市容秩序。共设置临时规范摊区15个,取缔马路市场3个,拆除违章搭建180余处,拆除占道亭(棚)63个,占道箱体189个,清理占道物品470余处,规范占道经营1万余起。三是夜市摊点整治。按照限时摆、铺地垫、讲卫生、不扰民的工作要求,对传统夜市规范摊区和零星夜宵摊点统一标准、分类施治、严格规范。共设置夜市规范摊区11个(含夏季凉粉摊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170余份、规范夜市经营行为2600余起,宣传教育900余人次。四是渣土运输整治。以蓝天行动为抓手,全面落实管控措施,加强运输车辆及施工工地管理,要求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杜绝违规处置、违规运输、违法倾倒、冒装撒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共开展上门宣传500余次,发入宣传资料2000余份,约谈工地负责人54人,约谈渣土运输负责人23人,签订承诺书96份;处罚渣土运输车冒装撒漏、带泥上路行为52起;处罚建筑施工工地25家;接入智能监控工地19个。五是户外广告整治。结合城市建筑物外立面容貌整治监管执法,将一店多招、大型户外广告、楼顶广告、路内广告等影响城市形象的广告和招牌纳入重点整治范围,消除城市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头顶安全。截至目前,共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破损、褪色等各类违章广告433处,拆除面积5057平方米,其中喷绘广告92处、大型户外广告32处、灯箱灯牌64个、LED显示屏10个、废旧门头76处、楼顶广告4处、其他广告设施173处。 (二)提高队伍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每月第一周第一天开展1次队列训练和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队伍形象和依法行政能力。截至目前,共组织集中学习培训9次,参训510余人次;开展队列训练6次,参训560余人次;二是完善公车管理。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加大对车辆标识、用车、内务等管理及考核力度,今年共发现并通报车辆不规范停放行为1起。三是优化审批服务。将新店开业、周年庆、店招店牌维护等1天以内的临时占道备案下放,由执法服务站就近接件,大队备案,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大大地提高了监管效率。四是设置比拼龙虎榜。设置比拼龙虎榜,将工作进度、执法办案、日常考核(含队容风纪)、专项整治成果纳入比拼范围,在各大队、中队、城市协管员间开展赛马比拼,按月公示比拼结果,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基础形成。今年共办理案件199件,罚款20.58万元。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与指挥中心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智慧城管作用,利用街面摄像头和视频资源池分析系统,落实4名座席人员对街面进行全天候视频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交办执法大队处置,并反馈处置结果,逐步实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反馈的联动机制,提高了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结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行动,对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督查考核工作更具可操作性。同时,进一步严格了对违反相应条款的惩戒措施,明确了通报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召回学习制度及辞退制度。经自查、排查、问卷调查,共发现整改问题3个(车辆乱停放、工作期间擅离职守、与群众发生口角)、通报42人、约谈36人、辞退协管员1人。 (四)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在原市容园林绿化执法大队、市政公用设施执法大队、城市违法建筑执法大队、交通秩序管理执法大队的基础上,经县委编委批复同意,增设平凯大队、乌杨大队,负责平凯街道、乌杨街道接管区域的城市秩序综合管理执法工作,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有力的保障。二是优化片区管理模式。深化联勤联动执法,按每2人一组的标准,配置执法记录仪90台,对讲机90台;各执法大队、执法中队配备执法车辆28台,为联勤联动提供有力的物理支撑;优化片区管理模式,实行相邻片区、相邻中队、机动中队互相配合支援的联动模式,尤其在夜间人手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实行片区联勤联动,确保管理质量。三是实行驻队指导员制度。各执法大队向辖区中队派驻1名驻队指导员(大队在编执法人员),负责一线协管员执法、监督和思想教育等工作。目前,共派驻指导员15名。四是成立深夜中队。成立7人的深夜管理队伍,负责深夜秩序管控、处置群众投诉等,保证城市管理24小时有人在线,群众反映问题能及时处置,填补管理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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