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公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秀山公安函〔2025〕70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DH202516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汪文俊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电动自行车路面管理建设的建议》(DH2025160)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结合公安机关职能职责,从2024年7月起至2025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多管齐下,靶向施策,强力整治,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
一、严格执行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
一是规范开展电动摩托车登记工作。我局已登记的超标电动车约4.8万余辆。其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以前,已登记超标电动车16541辆。新国标实施以后,共登记超标电动两轮车2.8万余台。2020年12月16日,经重庆车管总所同意,县交巡警大队重启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工作,共登记超标电动两轮车3346辆。新国标实施后,已注册登记电动摩托车13500辆,其中轻便电动摩托车6500辆。
二是规范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2024年8月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24〕642号),规范开展登记管理,我局对全县合规、超标、已登记、未登记电动自行车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本地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使用人、所有人、分布、用途等基础信息,按照规定规范采集录入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车架号、CCC认证证书编号等信息。2025年3月18日,我局按照交巡警总队《关于拓展协助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范围的通知》要求,将协助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权限下放到机动车销售企业类、二手车交易市场类车驾管社会服务站,以及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等,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截至目前,共登记电动自行车203辆。
二、优化勤务安排加强路面执法管控
一是针对城区道路,积极联动县交通运输委、县城市管理中心组建联合执法小分队,紧盯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违规加装遮阳伞、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多发的时段和路段,加大路面查控力度和频度,保持严管态势。二是在清溪、石耶、龙池、洪安片区每日设置不少于1个执法点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勤务。同时,根据各片区电动自行车的出行情况,分时段开展机动巡查。三是要采取抽调城区警力组建执法小分队、公巡队管控警力向农村地区延伸等方式,每周深入辖区农村道路开展执法,依托“道安办”平台,组织各乡镇道安办每周开展上路执法或驻站执法。今年以来,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1964起。
三、加大培训教育和宣传力度
我县辖区有5家摩托车驾校开展摩托车驾驶技能培训,目前摩托车考试已实行智能化评判标准,科目二考试内容包含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科目三考试内容包含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档位操作、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等。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72号),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安排申请人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五防”宣传进社区、“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28场,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良好骑行、停放、充电习惯,不购买、不乘坐、不使用违规电动自行车。
四、配合完善公共交通安全体系
我局将积极联动配合县交通运输委、县城市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分析我县路网结构、人车流量、出行规律的基础上,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角度提出科学设置公交站台、合理规划非机动车道、完善新建改建道路配套交通标志标牌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非机动车道施工期间制定并执行临时交通组织方案,引导车辆和行人绕行,最大限度减少对交通的影响,参与新建或改造非机动车道的验收工作,确保建设过程中同步完成配套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此答复函已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大队大队长甘庆平审核,并经县政府副县长刘涛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县公安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李小朦,联系电话:7666667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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