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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秀山公安函〔2024〕70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县第十一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211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黄桥云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针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导致交通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提案》(第211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公安局针对城乡建设快速发展后暴露出的交通违法凸显、道路隐患排治不彻底等问题,深入调研找准原因,破解难题顽症,进一步完善机制,从隐患排查、宣传教育、交通整治、文明劝导、监督考核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有效减少和预防事故风险。
一、紧盯重点人群、时段、违法开展精准性的宣传教育
一是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两客一危一货”、校车以及6座以上小客车驾驶人等重点驾驶人、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负责人推送防范“三超一疲劳”等警示提示信息;二是坚持常态化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对恶劣天气发布预警提示,适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群众合理规划出行。针对暑期、假期等客运高峰时期,提前对客运企业负责人、驾驶人、安全员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履行安全责任;三是针对辖区酒驾醉驾、农用车违法载人、超员超载、无牌无证、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骑行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重点违法通过各类媒体进行曝光典型案例,提升震慑力。
二、扎实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强化路面管控力度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结合我县交通违法的特点和规律,联合城市管理局、交通局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常态化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酒(醉)驾专项整治、接送学生车辆违法整治、无牌无证货车整治和农村面包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行动。根据辖区农村群众务工出行规律特点,在通往各类种植场、工地、园区等集中务工出行道路,组织“6+5”支力量有针对性上路执法劝导,严管二三轮摩托车、低速三四轮电动车、面包车、拖拉机等高风险车型。
三、配合城管局合理施划停车位
在充分调研城区停车需求和资源的基础上,在不影响行人通行、保障道路畅通的前提下,对城区增设停车位的数量、位置等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并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局施划停车位,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四、推动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
针对我县秀梅大道等新建改建道路加强隐患排查,对缺乏照明设施、交通安全标志标线标牌等路段提出整改建议,推动道路主管根据部门根据职责逐步完善照明设施等。目前秀梅大道鹭秀小学至武营路段,武营至邓阳坳路段已增设中心隔离栏、路灯、测速设备等设施,有效减少了事故风险。
五、优化交通组织措施提升疏堵保畅水平
加快推进城区智能交通建设,不断拓展绿波带、自适应控制等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在交通管理中的应用。城区花灯广场、皇族茶楼路口、朝阳路等红绿灯硬件和软件设施升级,通过对路口各方向机动车通行流量、车速数据的实时采集、定时汇总,实时优化调整红绿灯配时方案,大幅改善高峰时段、拥堵路段的交通管理效率。依托市交巡警总队与百度、高德等导航的合作,实时显示道路拥堵状况,引导车辆绕行。接入视频镜头4224个(其中公安自建镜头913个,社会镜头3311个),违停抓拍系统117组,红绿灯及配套电子警察系统26组,电子卡口108组。
六、融合社会力量组建文明交通劝导队伍
依托团县委,策动大学生,依托“警保联动”策动保险公司,依托车管所组织驾校、客货运公司职工、初领驾驶证人员等社会力量组建文明交通劝导队伍,共同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在汽车站、火车站、花灯广场商圈等周边道路,引导车辆“礼让斑马线”,劝导行人不闯红灯、不翻越中央隔离护栏,安全文明出行。
七、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助推工作落实
一方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引导民辅警养成每个群众都是监督员的意识,习惯于在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多维度的监督体系中,规范执勤执法行为。通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汇总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和网络舆情等途径收集梳理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对标对表开展清单式的排查整改。另一方面依托县道安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采取年初下达目标任务,逐月督导跟进,年末验收检查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
此答复函已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大队大队长甘庆平审核,并经县政府副县长刘涛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2日
(联系人:李小朦,联系电话:7666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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