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69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胡清权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支持海洋乡一支村基层服务社青贮饲料加工项目的提案》(第16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 2020 年“一村一品”农业产业扶持办法>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20〕4 号)文件,秀山自治县 2020 年“一村一品” 农业产业扶持办法,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业主,新购加工机器设备按购价的 80%补助;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按总投资的 30% 进行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以竞争立项类项目扶持政策,申报农产品加工项目。感谢您对畜禽养殖行业的关心和支持。
此答复函已经县农业农村委田茂忠主任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陈茂副县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联系人:高平,联系电话:1399690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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