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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1711644857F/2023-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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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提案办理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8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经济信息委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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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89号提案的复函

李晓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提案》(189号提案)已收悉。经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国网秀山分公司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相关规划措施的问题

(一)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根据《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 年)》明确,到2025年我县建成充电站50座,换电站1座,公共充电桩275个,自用充电桩553个。

(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的《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规》)已形成报批成果。《总规》明确:一是规划2处兼顾充电站功能的公交停车场;二是各类建筑应考虑配套相应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并相应完善充电设施;三是建立停车信息智能化管理平台,动态优化停车资源使用效率,积极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应用,同步保障充电桩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

(三)完善能源设施保障体系。《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完善能源设施保障体系,着力优化油气产供储体系”。规划建设综合能源供应站 1 个,提升县域能源供应能力。培育发展绿色智慧能源,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体系规划建设,优化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成充电桩 3000 个。

(四)统筹推进居住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在有条件的开发项目中,积极建议业主单位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纳入配套停车场内,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同时,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结合公园、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县住房和城乡建委会将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将改造中获得的空地、边角地、闲置地以及拟新建或改扩建停车场(库)优先作为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用地。

二、出台充电桩运营管理措施

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29号)规定,明确“确保新建居住社区和其他建筑配建条件”。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建成充电设施的公共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新建办公类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应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其他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或独立用地建设停车场,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应不低于5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应不低于30%20227月起,我县城市规划区新建居住小区、公共建筑配建公共停车场(库)设计阶段已经强制执行该方案技术要求。

国网秀山分公司已建立车联网平台运营监控中心(e充电)实行7×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开展故障监控、业务咨询、检修派单、建议收集、资费处理、用户投诉等业务。依托公司供电营业所建立快速的充电设施抢修团队,抢修工单抢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时限应符合:一般情况下,城区范围不超过45分钟,农村地区不超过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不超过120分钟;不断强化日常巡视消缺工作,编制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充电设施运维抢修管理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每个充电站每周至少巡视一次,对投运初期、使用率高、地处城市核心位置、重点单位内部的充电站点加大巡视频次(每周至少巡视2次),节假日安排特殊巡视,以便提早发现并排除故障。  

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将进一步做好社区管理单位、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建设流程指导。健全居住社区建设推进机制,畅通居民诉求渠道、协调解决建设有关问题。

三、引进社会资本投资的问题

推进充电桩投资建设市场化,鼓励企业积极投资建设运营,谁投资谁享有收益。按照《关于重庆市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233号)执行建设补贴(每年略有调整),为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并投运,且平均单枪功率(充电模块功率/充电枪数量,下同)不低于80千瓦的公共快充桩,按照充电模块功率,分别给予150/千瓦、200/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3A()以上景区新建并投运,且平均单枪功率不低于90千瓦的公共快充桩,按照充电模块功率,给予300/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并投运单枪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大功率充电桩,按照充电模块功率,给予350/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千瓦、200/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同时,对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园区、商圈、旅游景区等内部停车位,新建并投运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按照充电模块功率,给予50/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022年,国网秀山分公司充电桩布局主要以高速服务区充电站和城市快充站为主,建成洪安服务区2个高速服务区充电站、东风路充电站新增快充桩双枪快充桩1个、国网供电营业场所新建2个交流充电桩,同时根据客户需求适时布置充电桩;由高新区牵头、中石化共同参与拟在郭园社区建设渝秀大道综合能源站(油、电设施),项目处于县商务委预核准阶段。截至目前,县国网重庆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秀山县兴泰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以及民营企业等13家单位在全县区域内建有充电设施30余处。后期将进一步加大引进社会资本注入,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此答复函已经郑仁俊主任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陈宏波副县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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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9900

联系电话:15923776776

人: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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