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部门街镇 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机器人 繁體版 支持IPV6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8460C/2023-00068
  • [ 发文字号 ]
  • 秀山文旅委函〔2023〕58号
  • [ 主题分类 ]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8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文旅委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县人大第十八届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DH012号办理情况的复函
日期:2023-09-18

尊敬的杨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秀山名人廊以持续激励全县人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建议》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说,“秀山有句老话:跟好人,成好教;跟歹人,成强盗。这句话充分说明榜样的激励作用是无穷的。”秀山人杰地灵,名人辈出,这些都是我县宝贵的资源财富。我们有责任把秀山名人的事迹宣传好、传承好。我们拟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在县博物馆非遗展厅布置部分秀山历史名人简介,内容主要包括生平简介和所作突出贡献。如:糜齐瑜、杨芳等。

二是继续组织专业人员,落实专用经费,搜集资料、整理归类,充分挖掘秀山的重要名人及主要事迹,建立秀山名人录。

三是加强秀山名人廊建设。协同县城市管理局等主管单位在风景名胜区或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打造,主要包括:人物简介、主要事迹等。

此答复函已经县文化旅游委喻涛主任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马世平副县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718




政策推荐
热门词汇
最新政策
换一换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