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利红、杨昌斌、伍见君、胡安妮、刘光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秀山花灯”遍地开花的提案》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秀山花灯是中国西南花灯文化的优秀代表,是列入首批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的珍贵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也是我县土家苗汉各族人民共同维系的精神纽带。
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2014年我县与渝东南二区三县共同申报列入了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19年重庆市印发了渝东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总体规划,2021年我县印发了实施子规划。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在推进实验区建设中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非遗传承人群不断壮大,传统手工技艺、传统美食、传统民俗、民间文化艺术等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非遗与旅游融合激发了新的生产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百年西街、龙凤大寨、边城洪安列入了“中国非遗街区”“中国非遗村寨”“中国非遗小镇”文旅产业融合优秀案例,秀山花灯戏《年关宴》代表重庆参加中国百戏盛典,金珠苗绣、土家织锦、秀山竹编列入“重庆好礼”,秀山毛尖年产值近十亿元,培育了以花灯文化为内核的“金山银山”文化旅游节、“龙凤花海”文化旅游节、石堤苗族羊马节、溶溪梨花节等品牌文化活动十余个,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以花灯文化为代表非遗保护关注度和自觉意识不断增强,民众在非遗保护发展工作中受益水平不断提升。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开展了如下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以花灯文化为代表的非遗资源搜集整理和研究,配合完成国家社科项目《西南民族地区乡村戏剧调查与研究——秀山花灯》专著,初步完成184项秀山非遗数据库录入。
二是推进实施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具备场地条件的村全面建成乡村戏台,配置了乐器、音响、道具等文化器材,为农村基层开展文化活动和传承花灯文化创造了条件。
三是在全县27个乡镇街道开展花灯广场舞普及推广工作,在今年6月举办的乡村文化艺术节活动中开展了花灯广场舞大赛评比,在全县掀起了习跳秀山花灯广场舞的热潮。同时我们积极支持和鼓励民间花灯班按照传统在春节期间开展传承活动,落实了市级花灯传承人的传承补助经费,同时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民间花灯班参加各级展演,余家村花灯班、新院子花灯班等民间队伍恢复良好。县文化馆每年开展以花灯歌舞为主的送戏下乡达160场以上。
四是积极推进花灯文化内核的文艺创作。县文化馆创作表演的花灯歌舞《搬新家》获市级表演奖,溶溪高楼村非遗传承点搜集整理了《赵家唢呐初级读本》、兰桥镇新院村非遗传承点编撰了《新院子花灯普及读本》、清溪街道非遗传承点推出了《土家山歌集》、宋农镇创作了《渔歌宋农》等,在传承普及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是初步完成花灯文化创意形象IP设计,当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相信在近期将用在我县文旅宣传推广和文化创意产品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秀山花灯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推进实施精品战略,打造花灯歌舞、戏剧精品剧目,参加各级巡演和展示,进一步提升秀山特色文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把我县建成文旅融合新高地贡献最大的力量。
此答复函已经县文化旅游委喻涛主任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马世平副县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
(联系人:张寒松;联系电话:1869698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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