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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秀山交函〔2022〕177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
关于政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一次会议第11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杨胜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升级改造通村通组道路的提案》(第11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市交通局“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升级改造工程、行政村通双车道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村民小组通硬化公路改建工程。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行政村主干道建设双车道即全县所有通往村居便民服务中心或者村小学的已实现通畅的公路,路线走向应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通往村居便民服务中心或者村小学所在地的最优唯一路径。起点位置应与路面宽度不低于 5.5 米的其他高等级公路相接;止点位置为村居便民服务中心或者村小学。您提出的国道242线至黄木通组公路沿线及终点无村居便民服务中心或者村小学,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行政村主干道建设双车道实施方案》政策不符。目前,由于上级部门补助资金大幅减少,我局也无法自筹资金实施。您提出的《关于升级改造通村通组道路的提案》暂时无法实施。敬请杨胜刚代表予以理解。
感谢您对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此答复函已经易晓明局长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汤亚兵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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