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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358692734W/2024-000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秀山县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将新时“枫桥经验”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强领导,促创建,进一步彰显法治建设成效

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扎实开展“关键少数”带头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全年学习计划,举办培训班28培训2300人次,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24名人大任命领导干部、6名市管领导干部、227名县管领导干部全部参加并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达到100%。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细化100项指标任务分工并严格督促落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

(二)强服务,重民生,进一步提升政府履职能力

1.政务服务迭代升级。紧盯“一站式”办理,启动县政务服务中心升级改造,调整优化窗口布局,分类设置4类综合窗口30个无差“综合窗”,同步开展智慧政务建设。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明确103项不进窗事项。通过“一窗综办”系统申办业务3963件,同比上升17.2%。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的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四减”工作。加快推进数字政务建设,深化“川渝通办”“跨省通办”改革,推进常用证照电子化,领取260项电子证照模板,同比增加120%2023年累计生成电子证照87613张,同比增加28.8%,实现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83.3%。积极推行项目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模式,优化“并联式”审批机制,竣工联合验收实行“一口受理”,将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2.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9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以社区、村(居)便民服务中心为阵地建成268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今年以来,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175挽回经济损失1929万余元,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65挽回经济损失1166万余元,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659讨薪623万余元。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指派律师现场值班200人次,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法律帮助案件336件,见证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336件。

(三)强监督,提效率,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严格法定程序,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100%。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梳理县政府文件46件,废止10件。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接受监督,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征求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提升决策水平和效率。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择优选聘5名县政府法律顾问,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文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法律咨询作用全年审查重要文件、合同203件,代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700余条。

2.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将专项整治列入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建立线索清单、问题清单、整治清单制度,以清单制压紧压实责任共收集问题线索53条,市专项整治办移交督办线索3其中33条问题线索纳入8类问题清单进行整改。组织开展警示约谈会议7次,通报22人、约谈17人、解聘1人、立案查处违纪1人、追责问责1人。

3.执法改革加强协同,提升质效。召开全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会,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事项,压实改革主体责任。承担试点的中和街道公开法定执法事项27项、通用赋权事项15项、自选赋权事项14项。目前已统一公布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法定执法事项、赋权执法事项和委托执法事项清单,并同步上线数字应用,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到10件以上,实“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强调解,明职责,进一步促进纠纷矛盾化解

1.筑紧大调解体系。组织召开“贯彻学习《重庆市行政调解办法(试行)》专题会议”,组织29家县级部门深入解读学习《重庆市行政调解办法(试行)》,促进依法开展行政调解,督促公安、环保、规划资源、市场监管、住房建设5家部门规范组织建设、工作程序及阵地打造,实现“调解类型更加全面、调解组织更加健全、体系建设更加完备”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全县规范建立人民调解组织313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机构15家、多调对接派驻调解室4个、乡镇街道调委会27个、村居调委会268各级调委会成功化解邻里纠纷14913件,村居调委会化解9457乡镇街道调委会化解3308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化解2070件。

2.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截至目前,办理行政复议69件,其中调解终止17件、纠错数9件,复议后起诉率为2.89%、复议后败诉率为0。行政诉讼4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平台作用,开展行政争议案件协调化解21件,成功化解20件,化解率95%成功化解杨某等4户因征地拆迁问题引发的4起历时7年的行政赔偿案件。

(五)强普法,挖资源,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范围

扎实开“八五”普法中期督察工作,采取书面督察+实地走访的方式对全县80余个单位进行督察。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80余场次,培育1350余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60户。全县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共调解矛盾纠纷近6400余件,开展平安建设、民法典、防邪、疫情防控、禁毒反诈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有效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打造普法阵地建设,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复核工作,共创建2个国家级、46个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县累计268个村(社区)达“三治结合”建设标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自觉强化党的领导。县委常委会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多次听取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主持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年度工作要点,听取专题述法,推动法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积极破解法治难题。着眼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完善常态化培训管理机制,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聚焦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加强镇街执法力量配备。紧密关注行政诉讼、复议工作,多次明确提出工作要求,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施策,实现了全县行政诉讼败诉率的大幅下降。三是着力夯实法治基础。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问题不回潮、不反弹。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依法决策仍存在短板。少数部门和镇街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覆盖面不够广,决策标准不够细化,决策事项较少,未做到“应纳尽纳”

)学习宣传形式单一。法治宣传形式和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还停留在发传单、挂横幅等基本阶段,对宣传的方式、方法缺少创新思维。

)法治人才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法治人才严重短缺,特别是乡镇(街道)法治工作力量十分薄弱,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推进不畅。专业化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队伍不稳定、人员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年龄老化、人才断档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部门的执法装备、经费保障不足,影响了执法效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持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学习计划,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生动实践。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深化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切实提“关键少数”法治理念

(二)持续提升行政决策和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完善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规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文件规定。

(三)持续开展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继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在市场主体准营等方面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市场准入准营机制,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四)持续加大“两高一低”整治。坚持学习与警示并重,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实务培训,编写典型案件册,定期开展庭审旁听、以案释法活动。完善府院、府检联动机制,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落实败诉预警、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败诉(纠错)率、负责人出庭率、调撤率“两控一稳一升”。加大该项指标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考核权重,利用考核指挥棒引导部门、乡镇(街道)充分重视。

(五)持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公务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建强执法人才队伍,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扩大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机制,推动法律顾问从“有形全覆盖”到“有效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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