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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所花灯戏
日期:2024-07-02

秀山花灯戏是秀山地区土家、苗、汉各族人民共有的地方剧种,其风格的形成,融多民族的民间文化艺术于一体,从而独具特色。秀山花灯戏广泛流传于秀山地区的村村寨寨,尽管总体艺术风格基本一致,但是,由于各地花灯戏班所处的人文地理环境各不相同,加上传统习俗、艺人的文化修养、艺术气质等差异,各自又有不同侧重的风格特点。

平所位于隘口镇的平江河畔。平所花灯戏的表演多在堂屋和院坝进行,表演时,以旦角(幺妹子)、丑角(癞花子)为主要角色。旦角的装扮为头扎假发长独辫,戴彩花,穿大襟彩衣裤,脚穿花鞋。丑角装扮为头上扎毛巾,身穿彩色对襟衣裤,上身反穿皮袄。旦角使用折扇、手巾,丑角用蒲扇。花灯只扎金花灯、银花灯、牌灯、手灯四盏,扎制工艺比较讲究。

音乐曲调吸收外来的成分较多,其旋律色彩斑斓,主题鲜明,明亮畅快,在领腔、帮腔、合唱等方面独具艺术特色。其打击乐历来只用一副钹,别具一格。男女舞蹈动作舒展灵活,步伐大,亮相姿态优美,形成了动作潇洒、抒情、灵活的艺术风格。舞蹈间歇中往往夹有大量道白的内容,诙谐风趣,起着轰动效应。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把二人表演的跳花灯发展成为多人表演的“花灯戏”,气氛热烈,场面壮观。

平所花灯戏班供奉金花小姐、银花二娘、蜡光仙人和石腊祖先之神位,兼具灯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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