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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989N/2020-00017 [ 发文字号 ] 中平委发〔2019〕46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中平乡
[ 成文日期 ] 2019-05-07 [ 发布日期 ] 2019-05-16

中平乡贫困对象动态监测工作管理办法

日期:2019-05-16


中平乡贫困对象动态监测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集中力量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扶贫对象按照“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分类指导、应扶尽扶”的管理原则,确保扶贫对象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退出精准,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2019年全县深化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及《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全乡所有农户,包括建卡贫困户(已脱贫户)和非建卡贫困户。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监测。凡有以下五类情况之一的,应即时纳入重点监测范围。

(一)上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当年扶贫标准的农户。

(二)因缺资金有子女无法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农户。

(三)因残、因病等原因造成家庭完全丧失劳动力或主要劳动力,导致家庭当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当年扶贫标准的农户。

(四)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扣除各类政策救助后,自付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处于国家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户。

(五)因洪水、干旱等重大自然灾害或车祸、火灾等较大事故,经各类救助和保险理赔后,导致家庭负债较重的农户。

凡是纳入重点监测的对象,要为贫困户动态管理提供科学有力的数据依据,做到扶贫对象精准率百分之百,实现扶贫对象识别精准、管理精准。

第三条  监测时间从2019年5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结合帮扶责任人日常走访,每月下旬集中开展1次动态监测。各村于5月份开始,每周五前向乡扶贫攻坚办报送监测情况(含具体问题清单)。乡扶贫办于每月30日前向县扶贫攻坚办报送汇总情况。

条  监测方式

(一)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为重点,建立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快速处置指挥机制,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掌握、一月一清零,确保发现问题迅速整改。

(二)整个动态监测工作由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各驻村领导具体负责。建卡贫困户的动态监测由帮扶责任人具体负责,非建卡贫困户由驻村工作队及村支两委负责,整户外出的要进行电话调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此次动态监测工作,以2019年5月“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大排查入户调查表的相关信息为基础数据,坚持“有事发生原则”,各村每周五填报调查表。

  对纳入重点监测范围的贫困对象按贫困户识别程序进行动态识别

  困户识别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程序规范、标准严格、评定准确、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原则。

  贫困户识别方法。采取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自愿申请、整户识别、进村入户、信息采集、民主评议、公示公告、比对核实、全程监督的方法。

条  贫困户识别标准。以实际共同居住的整户为单位进行识别,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没有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户。具体采用“四进七不进”的方法进行识别。

条  贫困户识别流程。贫困户(含返贫户)精准识别流程为“八步、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

新增贫困户、返贫户识别流程。第一步农户申请。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字盖手指印,并承诺申请事项真实。第二步村民小组评议(第一次公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100%的农户知晓,50%以上在家农户参加民主评议会,经2/3参会人员表决同意后提出初选名单,并在村民小组内公示。第三步入户调查。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第四步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等对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二次公示。第五步乡上审核。对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乡上组织人员联合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第六步县级行业部门数据比对(返回核实)认定。第七步县级确认公告。第八步数据录入和清洗。

第十条  对新识别的贫困户要按照贫困户的标准进行管理,落实帮扶责任人,制定具体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填写手册和明白卡。

第十条  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责任人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入户走访和动态监测工作,坚持“谁调查、谁把关、谁负责”原则,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和走访资料,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二)完善资料。所有动态监测资料不得遗漏,各村要对每月开展的动态监测资料进行资料收集和归档,随时接受检查。

(三)严格督查。由乡纪委组建工作督查组,进行常态督导,做到一月一排查,情况一月一通报,问题一月一清零。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走过场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将严格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追责问责。

第十 本办法由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实施办法自发布施行之日起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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