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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736564650E/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梅江镇
[ 成文日期 ] 2023-10-13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10-13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梅江镇是秀山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县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在辖区内行使政府的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管理本辖区内公共事务。

2.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3.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4.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5.协助有关部门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6.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辖区内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助教育。

10.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1.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12.稳步推进扶贫攻坚工作,认真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

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征地拆迁工作。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 个):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纪律检查、宣传、统战、法治、武装、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负责机要、保密、信息及办公室自动化建设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城市基层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群团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营管理、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电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老龄事业、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物业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城乡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协助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烟花爆竹、消防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其他办事机构:

1.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部门委托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权;协调、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

2.人大工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在人大主席团的领导下处理人大日常事务,起草编写主席团文件、材料,会议准备、人代会筹备,资料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

3.政协委员工作室。负责上级政协及其常委会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做好各级政协委员提案督办落实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统一设置事业站所(5 个):

1.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社区)建设服务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村(社区)服务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2.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宣传、体育、科技培训、旅游等方面服务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委托,负责办理辖区内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举报投诉和初步调查处理等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做好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委托,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建立与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

(三)单位构成

现有行政编制41个,实有人数40人;工勤编制1个,实有人数1人;事业编制38个,实有人数36人;离休0人;退休42人。独立核算机构7,较上年增长6个,增长原因为2022年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后,账务处理分为7个站所设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442.12万元,支出总计6442.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96.19 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年结转和结余2021年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民政优抚对象及低保对象补贴、民政特困人员补贴、消防队工资、清运人员工资等。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90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4.49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2022年度未涉及其他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民政优抚对象及低保对象补贴、清运人员工资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04.71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37.4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44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1.89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年结转和结余2021年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民政优抚对象及低保对象补贴、清运人员工资等。其中:基本支出1953.52万元,占30.3%;项目支出4488.6万元,占69.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4.3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在2022年实现了支出,且于2022年底,财政局收回我单位账面结余两年以上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04.7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13.53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年初、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0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0.42万元,增加10.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人员政策性增资、优抚对象补贴增加、2022年村(社区)干部补贴待遇调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8.15万元,增长61.9%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优抚对象补贴增加、2022年村(社区)干部补贴待遇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民政优抚对象及低保对象补贴、清运人员工资等。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65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支出相应减少,二是一般性支出压减。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3.18万元,增长58.2%。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优抚对象补贴增加、2022年村(社区)干部补贴待遇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民政优抚对象及低保对象补贴、清运人员工资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6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在2022年实现了支出,且于2022年底,财政局收回我单位账面结余两年以上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2.35万元,占2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83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人增减调资

2)国防支出4.99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基层人武部正规化建设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6.2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劝导站人员工作经费、群防群治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奖补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46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6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群众文化支出有所减少。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95.2万元,占3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99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民政人员补助调标。

6)卫生健康支出105.61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经费和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111.31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31万元,增长122.6%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农村生活垃圾以奖代补、2021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及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8)城乡社区支出54.88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5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有所减少。

9)农林水支出2123.5万元,占3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9.65万元,增长132.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一些惠农项目资金。

10)交通运输支出56.9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路建设项目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79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12)住房保障支出71.73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有所减少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3.04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4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3.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49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6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92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政府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减少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本年收入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6.86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涉及项目减少。本年支出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1.19万元,下降99.9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涉及项目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8万元,下降41.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8万元,下降41.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与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减少开会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万元,增加397.3%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底新冠疫情好转,培训次数有所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万元,下降58.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政府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减少等。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3.3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政府水电费增加,办公费增加等。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200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488.6万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县财政局

部门
联系人

蒋雯亦

联系电话

02376626008

自评总分
(分)

93.18

当年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政府职能建设。提高政府履职水平和能力,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控三公经费,合理高效利用资金,使资金广泛用于社会经济发展,完事村社配套设施、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集镇卫生清理,保持集镇人居环境整体美观整洁,加快民生改善步伐,促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社会事业全面快速发展。

政府履职水平和能力稳步提升,预决算按时公开,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严控三公经费,保证民生工程、社会事业、重点工程项目等领域,有效改善村社配套设施,促进乡镇经济发展。完成集镇卫生清理,保持集镇人居环境整体美观整洁。民生改善步伐加快,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政府履职水平和能力稳步提升,预决算按时公开,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严控三公经费,保证民生工程、社会事业、重点工程项目等领域,有效改善村社配套设施,促进乡镇经济发展。完成集镇卫生清理,保持集镇人居环境整体美观整洁。民生改善步伐加快,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拨付完成率

%

100

10

100

10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90

10

83.86

3.18


项目建设合格率

%

100

15

100

15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100

10

100

10


预决算及时编制率

%

100

10

100

10


资金发放及时率

%

90

10

90

10


完善村社配套设施、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定性

有效改善

15

全部完成

15


促进民生改善步伐,促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定性

有效改善

20

全部完成

2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梅江镇新营村油茶加工厂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

茶园占地面积

300

50

300

50


100

增加茶园经济发张,提高居民经济收入

定性


20

全部完成

20



梅江镇2022年八幅村新建茶园栽植补助项目

240000

30

240000

30


2

梅江镇新营村油茶加工厂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

加工厂面积

300

平方米

40

300

40


100

保障村民增收

定性

有效改善


30

有效改善

30


项目成本

193

万元

30

193

30


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单位)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200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488.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这些资金的使用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了基础。

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蒋雯亦 023-7662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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