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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

日期:2024-05-08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

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

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医保协管员6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重庆市户籍,身体健康;

(三)报考人员选择该岗位的同时不再报考其他职位;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515日止。

2.报名地点:秀山县中和街道渝秀大道1955001办公室(县财政大楼5楼)

3.报名要求:请将本人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身份证、失业证、居民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近期二寸红底免冠登记照片电子件等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2460413392@qq.com。现场报名时报名者须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失业证、居民户口簿原件,近期二寸红底免冠登记照片。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2天内,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三)面试

我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初审合格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来我单位进行面试。

(四)公示

面试合格的拟聘人员我单位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管理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用工性质和录用后待遇参照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52号)、《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秀山人社发〔202218号)的规定执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诗画、张林洁

电话:76899903

附件:秀山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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