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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8460C/2025-0007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成文日期 ]
  • 2025-07-31
  • [ 发布日期 ]
  • 2025-07-31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文旅委
  • [ 有性 ]
关于注销部分歌舞娱乐场所单位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2025-07-31


关于注销部分歌舞娱乐场所单位经营许可证的

2025〕第2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5号)第十七条规定: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持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营业情况报告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许可证。原发证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第十八条规定: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由原发证机关向社会公告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函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之规定。

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核实,秀山县锰都商务娱乐城等5家游艺娱乐场所单位,擅自停止经营活动长达1年以上,且未依法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停业手续,以及未按期填报年度报表。经公示无异议。现决定注销秀山县锰都商务娱乐城等5家游艺娱乐场所单位娱乐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秀山自治县注销部分歌舞娱乐场所单位娱乐经营许可证名单(2025第一批)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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