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秀山县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
业务和旅游专列业务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辖区各文化旅游企业: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13号)《关于将旅游专列业务纳入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统一管理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48号)和市文化旅游委《关于有序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的通知》(渝文旅发〔2022〕97号)文件要求,鉴于目前秀山县所有中、高风险区域已解除,全域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即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秀山县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和旅游专列业务。
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密切关注全国各地疫情动态,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要求;不得组织前往出现新冠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区(县);团队旅游返渝返秀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核酸检测等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