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审查重庆拓思汀新材料有限公司碳素制品深加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6.10---2025.6.16,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67193679@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重庆拓思汀新材料有限公司碳素制品深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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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乌杨街道两园大道西段130号6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重庆拓思汀新材料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泓景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秀山县乌杨街道两园大道西段130号6号厂房,年产2万吨碳素制品石墨、电极深加工项目,项目建筑面积4228.44m²。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7%。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本项目租赁新宏晟公司空闲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涉及室内装修、设备安装,不进行厂房主体结构建设,工程量小,施工周期较短,污染影响较小。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新宏晟公司原有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秀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梅江河。 石墨在切割、开槽等加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碳黑尘,分别在切割、开槽机器上方采用集气罩/收尘口收集,经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项目邻路一侧(南侧,两园大道)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所有生产设备均至于室内,在设备机座与基础之间设隔振垫。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防止设备老化等产生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一般工业固废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除尘灰,危险废物为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机油,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其中除尘灰、边角料、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废刀片收集后由供货商回收。生化池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由新宏晟公司统一清掏处置。 本项目新建危险废物贮存点(面积约5m2)用于收集本项目危险废物,定期交予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一并由秀山县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分区存放,用标签明示危险废物种类,在堆放场地处设置标志,满足“六防要求”。严格执行危废联单转移制度,定期清理。 (五)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原料和产品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物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材料、产品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进入土壤中。 厂区内各生产装置区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场及生产车间为重点防渗区,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各用水工序分别设置循环水系统,且各循环水池(兼事故废水收集池功能)、初期雨水收集池采用刚性防渗结构,抗渗混凝土防渗等级不小于P8,杜绝废水下渗进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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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意见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503-500241-04-05-941130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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