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审查秀山县红岩水库工程环评信息公示表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6.10--2025.6.16,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67193679@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秀山县红岩水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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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乌杨街道郭园社区 |
建设单位 |
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泓景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及规模:红岩水库位于重庆市秀山县乌杨街道郭园社区,坝址坐落于梅江河一级支流大溪沟下游段。是一座以防洪、提供下游河道补充用水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利工程。本项目死水位355.00m,死库容17.8万m3。正常蓄水位358.00m,正常蓄水位库容95.3万m3。校核洪水位358.73m,总库容125.65万m3。项目总投资77587.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5万元,占总投资0.09%。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混凝土加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的拌和;基坑废水沉淀处理后,作为场地洒水、车辆冲洗补充水、绿化用水等;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用作车辆冲洗或用作场地的洒水;各渠段工人生活污水经旱厕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枢纽工程区域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统一收集处理后就近用于农灌或林灌;营运期,依托施工期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 (二)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主要为扬尘。通过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扬尘能得到有效控制。营运期仅会产生员工餐饮废气,食堂通过设置油烟净化器,可降低餐饮油烟对大气的影响。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合理布置施工机械,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应使用减震基座降低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车辆,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对运输车辆采取禁止超载、禁鸣、限速等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均送专用渣场处置,渣场在施工结束后通过复耕或恢复植被等措施,能够减轻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工作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生态环境治理措施。筑坝蓄水必然会带来原生态系统的改变,本工程施工结束后通过覆土还耕、植树种草等措施可减少施工期对陆生生态的影响,通过采取分层取水可降低低温水对农作物的影响,通过设置过鱼设施,可消除筑坝的阻隔影响。 (六)严格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七)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及建成期间生态监测工作,防止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在此期间生活污水经生化池收集处理并消毒后,用于办公区绿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水库运行期间不定期打捞的漂浮物,纳入当地垃圾处置系统进行处理,最终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在库岸或其他地方。 风险防范措施:水库的环境风险包括农业面源污染和库岸道路车辆事故造成的污染。通过合理引导农民耕种施肥、道路沿线设置限速标志、加装防撞栏等可有效减缓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同时,水库应制定应急预案,保证风险事故下的用水安全。 | |
相关部门意见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111-500241-04-01-143076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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