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审查秀山县荣丰建材有限公司(矿粉加工)
环评信息公示表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5.9---2025.5.15。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67193679@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秀山县荣丰建材有限公司(矿粉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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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钟灵镇新厂村龙塘组 |
建设单位 |
秀山县荣丰建材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泓景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及规模:重庆市秀山县钟灵镇新厂村龙塘组,本项目占地面积1090m2,建筑面积1000m2,主要建设年产15万吨建筑矿粉。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16%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多为当地住户,依托周边农村房屋吃住,不设施工营区,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清洗、厕所废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对当地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2)施工废水:施工场地废水主要包括雨水以及施工机械维护和冲洗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施工场地设置简易隔油沉淀池,对施工场地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矿山建设防尘洒水,不外排。 2、废气: (1)车辆运输移动粉尘:洒水抑尘。 (2)施工机械尾气污染物主要为CO、NOx及THC等,项目建设期短,施工强度不大,施工机械数量小,施工过程机械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很小,仅对施工区域近距离的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3、噪声: (1)施工中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城市管理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证明。建设单位应当于开始施工1日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4)车辆的运输应合理规划运输线路,尽量避开学校、医院、集镇等环境敏感点路段。或者居民敏感点较少的线路运输,运输车辆在运输经过居民点分布道路时禁止鸣笛,控制车速。同时,运输时段应避开居民出行高峰及休息时段。 4、固体废物: (1)施工弃方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场地已基本平场,施工弃方已全部运至工业园内其他建设项目作为填方综合利用。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由施工场地内垃圾收集点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建筑弃渣 建筑材料弃渣在施工场地内临时堆存后,及时运至秀山县指定的建筑弃渣场处置。 1、运营期间废气:破碎机出料口、振动筛、烘干机等产尘点处均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生产工艺粉尘经采用全封闭作业,在给料、磨粉机、选粉机配套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设置5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烟囱排放。 对于逸散出来的无组织粉尘、道路扬尘以及输送带粉尘需设洒水喷雾装置进行洒水降尘。 2、运营期间废水:生活污水排入自建的生化池内,处理规模为15m3/d,生活污水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生产废水为车辆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48m3/d,主要污染物为SS,所有场内清洗废水经水槽和截水沟收集至废水收集池后进入三级沉淀池300m3内沉淀处理后回用场区洒水,不外排。 1、运营期间噪声: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个别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隔声罩等;在设备的基础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垫,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 加强机器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减弱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4、运营期间固废: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水一体化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产生量约1t/a,污泥暂存于暂存区后定期交由第三方公司处理。少量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以及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需存放在(面积约5m2)危险废物贮存点中,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废联单转移制度,定期进行清理。 5、地下水以及土壤保护措施:厂区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生化池、危险废物间等涉水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其他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建设单位通过加强管理,并采取可行的地下水防渗措施,可有效避免物料泄漏事情的发生。 | |
相关部门意见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411-500241-04-05-866453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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