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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4281/2023-0004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6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6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县域内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根据县政府的授权承担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
2、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内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及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县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组织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7、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县域内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县内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区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全县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侧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6、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日常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二)机构设置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机要、值班)、政务公开和综合协调、会务、督查督办、考核、新闻宣传、档案、后勤、人事劳资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察工作。
2、财务科。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提出中央和市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
3、水资源管理科(挂全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水文工作。
4、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工作科。牵头负责水生态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推进河(库)长制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承担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制度。组织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
5、规划计划科。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统筹管理。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组织指导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水利统计、普查工作。
6、行政审批科。负责机关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水利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组织工作。统筹指导行政应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利依法行政工作。
7、工程建设管理科。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灌区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7,363.28万元,支出总计47,363.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8.52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职工福利相对减少、上年度年初结转结余资金量较大。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40,142.0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221.25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47,363.28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0,14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5.55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42.04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221.25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7,363.2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3,146.62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资金支付较上年度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006.23万元,占8.5%;项目支出43,357.05万元,占91.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75.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资金支付及时未有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363.2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28.52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职工福利相对减少、上年度年初结转结余资金量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3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80.79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资金较上年度增加10466.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10.64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1.本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绩效考核机制,导致过程中没有有力的保障,使预算的作用没有真正的发挥;2.年初预算编制上不够细致,项目缺乏科学理论,在执行中存在随意增减、随意调动的情况。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3.78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5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97.91万元,增长81.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0466.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44.79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1.本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绩效考核机制,导致过程中没有有力的保障,使预算的作用没有真正的发挥;2.年初预算编制上不够细致,项目缺乏科学理论,在执行中存在随意增减、随意调动的情况。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资金支付及时未有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4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这笔支出为本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年初未纳入预算中。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9.20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增加、社保基数调整等因素,导致实际发生数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31.58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8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2022年度职工人员变动,医保基数调整以及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69.69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纳入预算。
(5)农林水支出30,036.40万元,占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16.53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上不够细致,项目缺乏科学理论,在执行中存在随意增减、随意调动的情况。
(6)住房保障支出160.03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6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职工人员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6.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4.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03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职工工资福利较上年度增加272.51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3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0.17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已取消职工定额出差补助,2022年度差旅费较上年度减少199.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度减少154.7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097.4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30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65.24万元,下降48.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本年支出16,40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1.29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后扶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万元,下降4.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办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2022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25.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一台公务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把公务车辆采购纳入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采购公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三台公务车辆车辆维修及油费、保险缴纳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8万元,下降74.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35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账务处理不仔细,2022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账务处理上,把实际公车运行开支费用记入其他会计科目中。
公务接待费5.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水利检查工作接待及各区县水利工作交叉学习检查工作接待等工作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5万元,下降44.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6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水利工作接待较上年减少,本部门一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1,1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59元,车均购置费25.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账务处理不仔细,2022年度会议费账务处理上,把实际会议开支费用记入其他会计科目中。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职工外出培训较上年度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6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6.81万元、差旅费9.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2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9.91万元、邮电费59.19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8.75万元、劳务费43.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2万元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0.17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已取消职工定额出差补助,2022年度差旅费较上年度减少199.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度减少154.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1.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8.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4.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9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1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3,357.05万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市水利局 | 部门联系人 | 张程 | 联系电话 | 76883359 | 自评总分 | 98.98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22年,我局按照将县委、县政府的水利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全县水利事业的发展,实施平江河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完成14.8公里溶溪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完成涌洞镇川河片区2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实施山洪沟治理工程,完成凉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3座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治理;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切实解决高海拔地区季节性缺水问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强全县42痤小型水库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水库运行安全及发挥水库功能;继续实施全县山洪灾害系统及水文水质监测系统维护,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
| 2022年,我局按照将县委、县政府的水利工作部署署,大力推进全县水利事业的发展,实施平江河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完成14.8公里溶溪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完成涌洞镇川河片区2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实施山洪沟治理工程,完成凉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3座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治理;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切实解决高海拔地区季节性缺水问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强全县42痤小型水库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水库运行安全及发挥水库功能;继续实施全县山洪灾害系统及水文水质监测系统维护,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分) | 说明 | ||||||||||
山洪沟治理工程数量 | 条 | = | 1 | 10 | 1 | 10 |
| |||||||||||
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治数量 | 座 |
| 3 | 10 | 3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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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人饮安全维修养护工程数量 | 个 | ≥ | 112 | 5 | 112 | 5 |
| |||||||||||
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 | 个 | = | 1 | 10 | 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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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 平方公里 | ≥ | 20 | 10 | 2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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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河流治理长度 | 公里 | ≥ | 14.8 | 10 | 14.8 | 10 |
| |||||||||||
项目设计变更率 | % | = | 100 | 5 | 100 | 5 |
| |||||||||||
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5 | 100 | 5 |
| |||||||||||
按计划开工率 | % | = | 100 | 5 | 100 | 5 |
| |||||||||||
工程进度达标率 | % | ≥ | 95 | 5 | 98 | 5 |
| |||||||||||
水土流失治理成本 | 万元/平方米 | ≤ | 0.45 | 5 | 0.44 | 5 |
| |||||||||||
中小河流治理成本(挡墙) | 元/立方米 | ≤ | 260 | 5 | 258 | 5 |
| |||||||||||
山洪沟治理工程保护人口数量 | 人 | ≥ | 5000 | 5 | 5500 | 5 |
| |||||||||||
实施农村人饮工程维修养护覆盖人口 | 万人 | ≥ | 12 | 5 | 12 | 5 |
| |||||||||||
受益人口满意度 | % | ≥ | 98 | 5 | 96 | 3.98 |
|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
1
| 马西水库建设 | 征收房屋土地农户数量 | ≥ | 20 | 户 | 30 | 21 | 30 |
| 100 | ||||||||
土地房屋征收准确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
征地补偿资金支付及时率 | = | 100 | % | 20 | 100 | 20 |
| |||||||||||
工程使用年限 | ≥ | 50 | 年 | 20 | 50 | 20 |
|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 | 95 | % | 10 | 95 | 10 |
| |||||||||||
2 | 2022年凉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渝财农〔2021〕139号 | 整治山洪沟长度 | ≥ | 3800 | 米 | 10 | 3800 | 10 |
| 100 | ||||||||
完工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20 | 100 | 20 |
| |||||||||||
工程进度达标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
保护农田数量 | ≥ | 亩 | 1200 | 10 | 1200 | 10 |
| |||||||||||
保护人口数量 | ≥ | 人 | 2100 | 10 | 2100 | 10 |
|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 | 95 | % | 10 | 95 | 10 |
| |||||||||||
浆砌块石单位成本 | ≤ | 248 | 元/立方米 | 10 | 248 | 20 |
|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局2022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2022年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局部门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程 023-76883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