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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6631/2021-000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关于公布秀山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内容的公示

日期:2021-04-28


查纠整改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顽瘴痼疾是查纠整改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市委和县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结合司法行政部门职能,将秀山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恳请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一、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四)社区矫正机构违规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应当收监而未提出收监建议问题;

(五)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司法掮客等问题;

(六)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违法违规执业等问题;

(七)公证、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规执业,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服务问题;

(八)违反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其他突出问题。

二、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8:3012:0014: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县委政法委:023-76662202

县司法局:023-76662689023-76685971

  

                                                 秀山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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