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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失业保险金申领操作指南

日期:2021-07-23


          秀山县失业保险金申领操作指南


领取失业金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12个月)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养老保险可以自己缴★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领金人员可以选择自己参加并缴纳养老保险。领取期间由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失业保险金将停发

申报程序

1:线上申报

1)符合条件人员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重庆掌上12333”APP下载“重庆掌上12333”APP

2)登录后领取电子社保卡、完善失业登记、提交失业保险待遇申请(填写您本人的银行账号)

2:现场申报

用人单位申报保险停保之后,可直接向秀山县就业和人才中心提出申请(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申请失业保险金无时间限制。

医疗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县就业人才中心为其交纳职工医疗保险交纳月数与领取失业金月数相同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住院待遇与失业前保持一致。

关于生育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生育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

关于停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

  1. 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享受失业金月数按照规定予以保存。


每次申领最长领取24个月,符合条件可多次申领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对照表

缴费月数

待遇月数

1223个月

3个月

2435个月

6个月

3647个月

9个月

4859个月

12个月

6083个月

15个月

8495个月

16个月

96107个月

17个月

108119个月

18个月

120131个月

19个月

132143个月

20个月

144155个月

21个月

156167个月

22个月

168179个月

23个月

180个月以上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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