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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11 [ 发布日期 ] 2019-09-1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9-1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秀山府办发〔201066号精神,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秀山县政府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录、招聘、补充等业务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再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国(境)外人员在秀就业管理政策;拟定县属国有企业用工政策并对其用工进行综合管理。

4.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6.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8.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10.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11.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秀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4.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184号)和《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秀山委发〔200942号),设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8个科室,下设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仲裁院(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县社会保险局、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等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290.52万元,支出总计1540.0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17.16万元、增长22.27%,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追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户预算资金700万元。支出减少213.49万元,下降12.18%,主要原因是根据秀山编委〔2017〕13号文件精神,2017年5月将关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财、物下放各乡镇(街道), 2017年1-4月份人员经费支出合并于我部门填制。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9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0.5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4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67万元,占81.60%;项目支出283.35万元,占18.4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50.50万元,较上年增加750.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追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户预算资金7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9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7.16万元,增长22.27%。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追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户预算资金7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1.22万元,增长69.76%。主要原因是年中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户增加预算资金700万元,2018年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增加预算资金100万元,2018年春节送温暖慰问资金增加预算资金77.78万元和其他日常经费的增加等。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4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3.49万元,下降12.18%。根据秀山编委〔2017〕13号文件精神,2017年5月将关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财、物下放各乡镇(街道),2017年1-4月份人员经费支出合并于我部门填制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72万元,增长14.13%。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财政追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户预算资金700万元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5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0.50万元,增长375.25%,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户2017年结转结余100万,2018年结转结余800万元,增加70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万元,占1.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部门组织公务员招考追加经费;教育支出9.62万元,占0.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部门组织公务员人员初任培训追加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0.44万元,占92.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33万元,占2.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保障支出50.62万元,占3.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3.26万元,较上年减少369.81万元,主要原因是秀山编委〔2017〕13号文件精神,2017年5月将关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财、物下放各乡镇(街道), 2017年1-4月份人员经费合并于我部门填制。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33.41万元,较上年增加131.6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9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8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1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车辆运行使用

公务接待费8.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7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826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3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或131.63万元,增长129.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6万元( 其中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为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实施项目2个,暂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下一步打算:一、加强领导重视,提高人员责任意识,增强执行人员责任意识和执行力;二、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实施好的单位学习经验做法,把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起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提高实际可操作性,发挥出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的作用;三、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人员专业性,才能有效的发挥预算管理绩效的作用。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6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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