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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649629Y/2023-001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3-10-16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3-10-1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4.贯彻执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农村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5.承担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涉农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畜牧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牧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秀山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落实中央、市级和县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合作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农业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15.负责兽医兽药、畜禽屠宰、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农业种养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含畜禽污染治理),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将原县农委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动物卫生监督、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农村经营管理、农机监理等行政职能划入县农业农村委,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18.县农业农村委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委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检验检疫、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

委机关设立办公室等十二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党建办、群工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党风廉政、政治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及机关党建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网络安全、督查督办和文电、档案、信访、机要、保密、统战、民族宗教、卫生健康、公共节能和对外宣传工作。承担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及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牵头办理工作。承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规划发展科。负责组织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动态。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建设,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政策建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脱贫攻坚和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内审科)。承担农业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的受理、审核、监督管理,承担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及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法律事务工作。指导信用体系建设、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财政及机关财务内部审计、绩效管理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负责编制和执行部门财政预算及机关财务管理。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衔接协调,配合各科室、委属各单位搞好农业项目资金的申报及监管、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报账审核工作。承担监督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农业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相关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特色产业科。负责拟定全县特色产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并提出发展政策建议。负责农业企业的培育、引进、监测管理。指导协调农业农村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乡村产业发展和综合平衡工作。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拟订地方农产品加工业和涉农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和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推广和绿色种植制度构建,组织开展经济作物生产信息调度分析。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协调指导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农村社会事业和生态能源科。负责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拟订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农村经营管理科。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统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居民收入调查、固定观测点等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管理。承担农民承包地及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农业安全监管科。编制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农产品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检验体系、追溯体系、风险评估和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地方相关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粮油种业科。负责拟订本县粮油蔬菜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两区划定成果保护及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米袋子菜篮子工程,指导粮油、蔬菜作物区域布局、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肥料及农药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化肥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节水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情信息工作。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作物品种及配套系的审定、登记、鉴定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0.畜牧兽医科。拟订本县畜牧业、兽医事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牧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负责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组织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畜禽品种及配套系的审定、登记、鉴定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网络信息系统管理。拟订地方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执行渔业地方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渔业产业调整和标准化生产,保护并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1.农机管理科。拟订地方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承办农机经销商和补贴机具审核申报,负责购机网络售后服务网点建设,落实农机补贴政策。负责农机作业监督、农机安全监理、农机抗灾救灾。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检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2.农村基本建设科。组织编制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田建设整治、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组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定耕地质量等级。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并指导乡镇加强建后管护。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县中药材产业中心、县农业科技信息数据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2814.8万元,支出总计3281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2.25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核算,所以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二是因为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2245.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4.0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项目投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44.64万元,占99.7%;其他收入100.55万元,占0.3%。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69.61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2767.9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06.7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核算,所以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865.91万元,占8.7%;项目支出29902.08万元,占91.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6.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48万元,下降80.7%,主要原因是我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144.6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7.3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项目投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2314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57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09.33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年初预算有所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4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3.2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核算,二是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56.68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的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由财政局收回。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4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委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8万元,占0.0%无年初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8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7.45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增加社保基数调整等因素,导致实际发生数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98.65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保基数调整以及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141.36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96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所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5)农林水支出21880.28万元,占9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09.77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所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110.81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0.65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公用经费12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48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核算,又因停发差旅费定额补助以及我委坚持厉行节约,所以决算数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0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秀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较上年增加。本年支出9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0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秀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较上年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55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核算,以及我委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及金额,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64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核算,以及我委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及金额,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0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产业振兴)各项业务检查指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5万元,下降67.3%,主要原因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核算,以及我委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2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核算,以及我委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以及调研招商引资工作等发生的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6万元,下降76.7%,主要原因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核算,以及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99批次7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6.2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7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9.51万元、印刷费0.19万元、水费1.69万元、电费0.24万元、邮电费34.54万元、差旅费8.22万元、维修(护)费2.53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培训费0.85万元、公务接待费 6.96万元、劳务费6.55万元、委托业务费0.91万元、工会经费9.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48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核算,又因停发差旅费定额补助以及我委坚持厉行节约,所以决算数较上年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7万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开展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26万元,增长82.0%,主要原因是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和致富带头人、农技人员培训项目等任务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办公大楼电梯以及2022年耕地安全利用低积累种子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1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9902.08万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市农业农村委

部门
联系人

王凤

联系电话

76667525

自评总分
(分)

96.8

当年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筹,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围绕稳粮保供,提质增效目标,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筹,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围绕稳粮保供,提质增效目标,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100

10

68

6.8



粮食播种面积

万亩

76

10

76

10



千年良田

2000

20

2000

20



特色产业发展

4

10

4

10



新建高标准农田

万亩

5

10

5

10



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率

%

50

10

50

10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定性

有所增加

10

有所增加

10



全年农业总产值


定性

有所增加

10

有所增加

10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定性

明显改善

10

明显改善

10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10

90

1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金额

=

100

%

10

100

10


100


村社干部代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

定性


5

5



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定性


5

5



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对抛荒一年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定性


5

5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报备及时率

=

100

%

5

100

5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5

100

10



阶段性执行情况和总结材料报送

=

100

%

5

100

5



组织督查组深入村社进行督促检查

5

5

5

5



种粮大户增收

10

%

10

12

10



种粮大户发展规模

定性

有所增加


10

有所增加

10




耕地质量

定性

有所增加


10

有所增加

10



举报投诉处理满意度

90

%

5

95

5



农民对政策满意度

90

%

5

95

5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2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渝财农〔2021110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96.41

9.64


99.64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万亩

2.7

20

2.7

20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

100

10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建设成本

/

1600

10

1600

10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定性

有所增加


10

有所增加

10



田间道路通达度

90

%

10

90

10



耕地质量

定性

有所增加


10

有所增加

10



水资源利用率

定性

有所增加


10

有所增加

10



受益群众满意率

90

%

10

90

10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委2022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2022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委部门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王凤023-7666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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