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秀山不动产(2025)初字第2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 年11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 023- 7686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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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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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俊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重庆市秀山县平凯街道**街*号 |
500241003003JC099**F00010001 |
宗地面积95.12㎡/建筑面积182.04㎡ |
农村宅基地/非成套住宅 |
登记机构:秀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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