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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达国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秀山不动产(2023)废字第38号
因原不动产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J317房地证2011字第37***号 |
卢*国 |
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
秀山县洪安镇**村***组 |
因房屋自然垮塌申请作废 |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秀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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